華南虎事件

華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陝西林業廳公布獵人周正龍用數位相機和膠片相機拍攝的華南虎照片。隨後,照片真實性受到來自部分網友、華南虎專家和中科院專家等方面質疑,並引發全國性關注的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南虎事件
  • 主角周正龍
  • 發生時間:2007年10月12日
  • 地點:陝西安康市鎮坪縣
背景,起因,經過,結果,影響,再起波折,衍生成語,

背景

華南虎作為唯一原產中國的老虎品種,過去主要生活在中國的中南部廣東、湖南、江西、廣西等省區。上世紀50年代初期,中國大約還有4000多隻華南虎。但現在,只有散布在全國十幾家城市動物園中的不足70隻,野生華南虎已基本絕跡,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周正龍展示照片周正龍展示照片
保護華南虎的意義非常重大。現在中國有東北虎孟加拉虎印支虎、華南虎四種虎種。而其它三種老虎都是從華南虎分化出來的亞種。因此華南虎一旦滅絕,對物種的完整性和科學研究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而在中國秦巴山區,野生華南虎是處於食物鏈頂級的大型動物,它的生存依賴的生態環節更多,關係到整個生物鏈的平衡與完整。
在2007年10月1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陝西省林業廳獎勵了周正龍,並爭取在野生華南虎活動區域設立華南虎特別保護地。

起因

陝西省安康市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七組村民周正龍,於2007年10月3日在該縣神州灣一處山崖旁,用膠片和數位照相機同時拍攝到兩組清晰的野生華南虎照片,經陝西省林業廳組織野生動物專家和影像專家共同鑑定,照片是真實的。
2007年10月15日,網上出現了一個帖子,《陝西華南虎又是假新聞?》,帖主“黨指揮槍”在文章里提到“陝西出現華南虎”的新聞被眾多媒體轉載之後,也引來了不少質疑的聲音。質疑聲音中,主要是針對老虎圖片的6個疑點,並指出,該新聞所配的老虎圖片有PS之嫌,並要求網友們都來幫忙鑑定。隨後,照片真實性受到來自部分網友、華南虎專家和中科院專家等方面質疑,並引發全國性關注。

經過

2007年
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宣布陝西發現華南虎,並公布據稱為陝西安康市鎮坪縣城關鎮文采村村民周正龍2007年10月3日拍攝到的華南虎照片。但這一轟動性的訊息隨即引來廣大網友質疑,指可能是紙老虎造假。
10月19日: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種子植物分類學創新研究組首席研究員傅德志,稱自己以一個從事植物研究二十餘年的權威科學家的身份,“敢以腦袋擔保”照片有假。
10月22日,面對外界對於華南虎照片質疑聲,周正龍隨身攜帶底片,和陝西省林業廳相關負責人一起,赴國家林業局當面匯報。
10月24日,國家林業局聽取了陝西省林業廳及相關人員關於去年開始的華南虎調查工作及鎮坪縣野生華南虎照片情況的匯報,決定組織專家赴當地進行野生華南虎資源狀況專項調查。
10月25日,國家林業局新聞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曹清堯表示:“國家林業局只是對保護區存不存在老虎這個事情,來做一個考察論證,照片真假並不是國家林業局需要確定的範圍。我們沒有研究這個問題。” “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權威來認定。當地有沒有老虎,到底該不該建自然保護區這是國家林業局該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陝西省林業廳展示了周正龍拍攝的野生華南虎的膠捲(負片)、用膠捲沖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數位相機拍攝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圓睜,露出凶光,並依稀可看到部分虎尾。
10月29日,國際野生動物保護組織首次就華南虎照片事件發表聲明,稱照片中華南虎的反應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陝西省林業廳官方稱,關於華南虎照片的質疑都是來自民間的,從來就沒有官方提出質疑,即使中科院有關專家認為照片有假,林業廳目前也沒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對華南虎的質疑。
11月8日,曾打過多個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學者郝勁松在向國家林業局發出行政複議申請,要求國家林業局對陝西省林業廳的失職行為以及周正龍的造假欺騙行為進行查處,並要求國家林業局必須委託專業機構對照片一一鑑定。
11月11日,世界權威科學雜誌《科學》正式刊出極具爭議的華南虎照片,但該雜誌並未對照片真假下定論。
11月15日,媒體透露,國家林業局4位專家到達鎮坪縣,開始對華南虎存在真實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網友稱“華南虎”的原型實為自家牆上年畫。同時,義烏年畫廠證實確曾生產過老虎年畫。
11月20日,寶雞律師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舉報周正龍。
11月21日,陝西省林業廳首次回應年畫老虎,建議通過刑事調查等渠道解決年畫老虎與周正龍拍攝的照片之間引發的爭議。
11月26日,有媒體公布周正龍拍攝的全套40張原始“野生華南虎”數碼照片。周正龍表示要起訴“私自發布虎照”。
12月3日,來自六個方面的鑑定報告和專家意見匯總認為虎照為假。
12月3日,陝西省林業廳發表聲明,未就照片鑑定做出回應。
12月4日,國家林業局稱,華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體,都難以評估該地區野生華南虎的生存狀況;國家林業局不會“越位”鑑定華南虎照片的真偽。
12月10日,圍繞“華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學者郝勁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訴狀,狀告國家林業局。郝勁松在訴狀中請求法院撤銷國家林業局此前對他作出的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決定書,並請求法院判令國家林業局受理其提出的複議申請。
12月14日,《科學》雜誌又刊發華南虎年畫圖片,並配發短文介紹了近期中國攝影師協會和國家林業局的一些活動和反應。該雜誌仍未發表任何鑑定性的評論。
12月18日,媒體報導,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郝勁松申請複議的行為並非具體行政行為,其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訴。
12月19日,在國家林業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林業局保護司司長卓榕生表示,國家林業局已要求陝西省林業廳委託國家專業鑑定機構對周正龍所拍攝的華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進行鑑定,並如實公布鑑定結果。當日,陝西省林業廳信息宣傳中心主任關克表示,陝西省林業廳已正式收到了國家林業局指示。林業廳正在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局的指示,委託公眾認可的鑑定機構對華南虎照片進行重新鑑定。
12月20日,媒體報導,有網友爆料稱:2007年1月、2月間,鎮坪縣林業局曾向陝西省林業廳派遣的華南虎調查隊送禮送錢。次日,鎮坪縣林業局局長覃大鵬向媒體回應:“賬本一事是對鎮坪和華南虎調查隊的誣陷。”
12月24日,郝勁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狀,請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訴國家林業局一案。
12月27日,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曹清堯在新華網作線上訪談時表示,華南虎照片的鑑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陝西林業廳根據國家林業局和陝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經將照片送到了國家權威機構來進行鑑定。廣大網民、廣大公眾很快就會知道“虎照”的真偽。
12月29日,鎮坪林業局一位陪同國家林業局上山尋虎的動管站技術人員張斌報料,國家林業局的專家們在鎮坪再次發現虎訊、虎蹤數起,其中包括一百多個疑似華南虎腳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華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認為是華南虎原始圖像來源的年畫虎生產商駱光臨向浙江義烏市人民法院遞交訴狀,狀告周正龍與關克侵犯名譽權,要求周正龍公開道歉並賠償一萬元,要求關克公開道歉並賠償兩萬元。
2月4日,陝西省林業廳就“草率發布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發出《向社會公眾的致歉信》。致歉信說,“在缺乏實體證據的情況下,就草率發布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廳存在著工作作風漂浮、工作紀律渙散等問題。”並稱,“關於華南虎照片的委託鑑定問題,按照國家林業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經做了大量工作,我們將繼續予以推進,一有結果我們接受國家專業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並如實向社會公布。”當天另有訊息稱,國家林業局某官員私下透露,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朱巨龍已在2月3日被停職。
2月20日,媒體報導稱,國家林業局一位官員透露:虎照二次鑑定尚未開始。陝西省林業廳最初委託的鑑定機構是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但該鑑定中心不肯接受委託。此後,陝西省林業廳又找了幾家鑑定機構,但“確實沒有權威鑑定機構願意沾這個事”。
3月4日,陝西省長袁純清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被問到華南虎照問題,袁純清表示陝西省政府對華南虎照事件的態度是“明確”的,“但是在即將開幕的兩會上,我們應該把精力主要放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上,”袁純清說。
3月7日,法務部副部長趙大程在列席全國政協界別聯組討論間隙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虎照門”的有關問題、有關事實查清楚之後,將依照法律進行處理,這是毋庸置疑的。
3月10日,在媒體追問下,朱巨龍證實,自己還在上班,工作也沒有調動。針對全國“兩會”上華南虎形成的輿論焦點,朱巨龍笑稱,自己沒有什麼壓力。
4月10日,媒體披露,矗立在陝西鎮坪縣街頭的巨幅廣告牌:“游自然國心、聞華南虎嘯、品鎮坪臘肉”,已經被悄然撤換。
5月8日,美國著名華人刑偵專家李昌鈺博士在福建一場專題演講中,否認了“華南虎”照片的真實性,並說:“照片後期處理得相當好,我只能說咱們中國農民很不錯,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學者郝勁松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向國家林業局遞交申請,要求公開“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體披露,針對浙江義烏市威斯特彩印包裝有限公司訴周正龍與陝西省林業廳宣傳中心主任關克名譽權糾紛案件,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終審裁定周正龍提出的級別管轄異議不能成立,駁回抗訴。此前,關克的抗訴已被金華市中院駁回。義烏市法院將啟動華南虎照案件庭審。
6月17日,國家林業局針對郝勁松要求公開關於華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請進行了答覆,稱“陝西鎮坪華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託國家專業機構進行鑑定”,但對於二次鑑定何時結束並未答覆。
6月23日,郝勁松到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起訴陝西林業廳,要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開相關信息。
6月24日,陝西省林業廳一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周正龍已於兩周前因“私藏違禁物品”被陝西警方帶走。知情人聲稱,周已經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過程,該虎照的原型確實只是一張老虎圖片。
6月26日,被視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師範大學劉里遠教授向媒體稱,周正龍於2008年4月拍到了華南虎的清晰腳印。
6月29日,陝西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的負責人出席新聞發布會,向公眾通報“華南虎照片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結果

2007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中國攝影家協會數碼影像鑑定中心邀請了資深數碼影像專家、野生動物攝影家、視覺文化評論家、攝影家、數碼影像工作者等組成的專家組對四十張華南虎照片進行鑑定,從攝影學和數碼影像技術學兩個方向分析。12月2日晚,到會專家經過嚴肅的辨識和分析,得出三個結論:網易公司提供的40幅影像不是真正的照相機原始檔案,但確實是公開傳媒上所能見到並廣泛傳播的,作為華南虎存在證據的影像;40幅影像是具有一定攝影經驗的人拍攝或者指導拍攝,不應是一個毫無攝影經驗者獨立拍攝的;根據目前影像呈現的效果進行攝影學分析,該40幅影像作為華南虎存在證據屬性的影像是不真實的。
2008年11月17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旬陽縣法院大審判庭對“華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龍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經過長達12個多小時的庭審,安康市中院二審判決被告人周正龍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總和刑期三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影響

華南虎照片事件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重創了政府部門的公信,損害了國家形象,嚴重動搖了公眾對建設誠信社會的信心。華南虎事件已演變成了一個引起國際媒體關注、全國無數網民持續追問的“醜聞”,嚴重影響社會道德、法治的建設,不容忽視。

周正龍案的一路演變,讓民眾多了一個觀察中國司法現狀的“顯微鏡”:周正龍案進入司法程式的確是個進步。

再起波折

2012年4月27日,華南虎事件主角周正龍出獄,出獄一年來,多次上山尋找華南虎,為了捕捉到老虎的影像,還在山上安裝了多台動感照相機。
堅稱當年未做假 要證明自己清白
周正龍在出獄後繼續上山追蹤老虎的蹤跡,談起當年的華南虎照片事件,時隔八年他仍然堅稱:“這個事我千真萬確沒做假。”周正龍稱當初幾十張照片僅公布一張就被認定是作假,是一刀切。他向記者表示:“我一個農民,想保護野生華南虎是好事,也沒向任何人要一分錢,國家獎勵20000元錢,就給我定個詐欺罪,我沒做假你憑么子事(什麼事)把我關進監獄?”
周正龍向記者介紹,當年從其家中搜出的虎年畫並不是自家所有,是被他人存心放進家裡誣陷。從監獄出來後,周正龍發現山上依然存在老虎的腳印,這給他繼續跟拍增加了信心。 周正龍稱,“因為老虎始終在山林中,我們一直都拍到各種腳印,老虎的腳印要是找不著了,我冤了就冤了。如果我再跟拍到華南虎的照片,還有人說是假的,我就跟他簽個協定,我就不用拍攝的方法了,我就把虎打死了來證明,一切負法律責任由他來承擔。”他還向記者表示:“我一直都會在山上找,到死都不會停,我要證明我的清白。”
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刑事申訴狀
2015年2月9日下午16時30分,從始發站漢中開來的k262次列車緩緩駛入北京西站,周正龍和妻子羅大翠已在火車上度過了20多小時。
2月10日上午,周正龍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刑事申訴狀。申訴狀例認為當年指控周正龍造假翻拍年畫虎一案“是司法介入錯誤、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是錯捕錯審錯判的大冤案,對申訴人和社會都造成了嚴重後果,應予以儘快撤銷,”。
申訴狀還寫到:“請求對該案進行完全公開公平的重新審判,所有涉案證人都找來,包括打虎的專家和網民,真相只能越變越清晰,虎的真實性,經得起任何形式的科學檢驗。”

衍生成語

現代新語彙往往出自被社會廣泛認可和關注並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公共事件或外來新語,“正龍拍虎”,正是具備了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公共事件這一條件,同時也充分體現了語言出自生活這一最基本的語言形成規律。
正龍拍虎 zhèng lóng pāi hǔ
釋義:
1.某人或某集團為利益所驅動而做假,被揭穿後還抵死不認。
2.社會公信力缺失。
3.比喻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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