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東印度群島

荷屬東印度群島

荷屬東印度群島是荷蘭的殖民地,從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開始,到拿破崙戰爭結束,之後受Kew Letters的管理,在拿破崙一世的戰爭期間由英國人占領並且管理。

在1949年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荷屬東印度群島
  • 外文名稱:Dutch East Indies
  • 別名:尼德蘭東印度群島
  • 行政區類別:海外殖民地
  • 所屬地區:荷蘭
  • 下轄地區:蘇門答臘、爪哇等島嶼
  • 現名: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荷屬東印度群島亦稱尼德蘭東印度群島(Netherlands East Indies),荷語作Nederlands Oost-Indie或Nederlandsh-Indie。荷蘭的海外領地之一,迄1949年12月為止。現為印度尼西亞
這一領地包括蘇門答臘和鄰近島嶼、爪哇及馬都拉、婆羅洲(沙巴、沙撈越、汶萊除外)、蘇拉維西及桑義赫(Sangihe)和塔勞(Talaud)群島、麻六甲和爪哇東面的小巽他群島(葡屬帝汶及其飛地德古西〔Oe-Cusse〕除外)。
此外,荷屬紐幾內亞(後改稱西伊里安〔Irian Jaya〕)於1962年8月劃歸印度尼西亞,它包括東經141°以西紐幾內亞島以及外溝、沙拉馬底(Salawati)和密蘇(Misool)等近海島嶼。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除荷屬紐幾內亞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屬東印度被日本占領。
1945∼1949年是一個過渡時期,在這個時期內,荷蘭企圖重新控制這些島嶼,但是在民族抵抗和國際壓力下,沒有成功。
在1949年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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