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育沿革

英國教育沿革是指英國教育發展的歷史概況。英國教育歷史悠久,大體可分為3大階段。

(1)英國有組織教育的建立與發展(6世紀至17世紀時期)。英國有組織的教育是和基督教傳入同時開始的,教會壟斷教育,宗教與教育不可分割。這時除了教會提供的文法學校外,還出現了“公學”。(2)國家干預公共教育事業以及法定的公共教育體系的建立(19世紀至二次大戰前的教育)。①英國教育領導體制的發展,產業革命帶來英國工業的發展,促使英國於19世紀初開始施行國家直接管理教育。1839年,英國政府首次設定“樞密院教育委員會”,1956年改組為“教育局”1899廢“教育局”建立“教育署”。從而初步完成英國教育領導體制國家化。1902年,頒布了“巴爾福教育法”,規定地方教育領導權。這就確定了英國教育領導權的典型特徵——國家統一領導與地方分權同時並存。②英國初等教育的發展。從18世紀後期開始,英國初等教育開始發展。形式多樣有星期日學校、私立初等學校、慈善教育等。1870年國會頒布“初等教育法”標誌著英國國民教育制度的正式形成。出現了英國教育史上公立學校和教會學校並存的“雙軌制”局面。③中等教育的演進。巴爾福教育法授予地方興辦公立中學的權力。但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是一種不相聯繫的雙軌制教育制度,1944年,邱吉爾政府頒布“巴特勒法案”。其中心內容在於加強國家對教育的領導和謀求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的銜接。規定了以3A(年齡、能力、性向)為基礎的學制改革。每個兒童滿11歲後,參加“11+考試”,然後根據3A分別進入3種不同的中學(文法學校、技術中學、現代中學)。法令還規定了繼續教育制度。是英國現行教育的主要基礎。但歷史遺留下來的公立學校和教會學校並存的雙軌制並未完全改變,公學尚屬獨立學校系統。④高等教育的發展。除原有的古典大學外,19世紀後英國出現了“新大學運動”,促進了各地方大學的誕生與發展。(3)二次大戰後英國教育的發展與變革。二次大戰後至今,英國教育改革比較突出的如改革中學結構,發展綜合中學等,目前綜合中學成為中等學校的主要類型。“11+考試”基本廢除,隨著義務教育年限的延長又出現了“16+考試”。高等教育除傳統大學外,出現新大學、科技大學和開放大學等新型大學,改革師範教育,提高師資水平,及改革職業技術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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