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氏規模

目前世界所通用之芮氏規模(Richter magnitude scale,ML),為美國地震學家芮氏於1935年所創。亦稱地震規模(local magnitude,ML),另有里氏、黎克特制震級等譯名,是表示地震規模大小的標度。

基本介紹

  • 名稱:芮氏規模
  • 外文名稱:Richter magnitude scale,ML
  • 創建時間:1935年
  • 創建者:芮氏
是由觀測點處之地震儀所記錄到地震波最大振幅的常用對數演算而來。由於地震儀通常並不位在震央附近,考慮到地震波在傳播過程中的能量衰減與其它地層的干擾因素,計算時需減去觀測點所在地規模0地震所應有的振幅之對數。其定義為:一標準扭力式伍德-安德森地震儀(Wood-Anderson torsion seismometer)(自由周期0.8秒,倍率2,800倍,阻尼常數0.8)在距震央100公里處所記錄的最大振幅以微米(Micron,1μ=10-6m)計的對數值。由於芮氏規模已沿用甚久,已無法滿足新興的地球物理觀點,目前還有矩規模(Moment magnitude scale,MW)等其他的新標定方法也被地震學界使用。但新方法的通用性仍不比芮氏規模。需注意的是地震規模並不等於地震強度或地震烈度,後者有另外的推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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