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民政局

舞陽縣民政局圍繞“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實履行保障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工作職責,社會救助工作力度持續加大,有效地保障了各類困難群體的生活所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舞陽縣民政局
  • 外文名:無
  • 地區:舞陽縣
  • 類別:民政局
機構簡介,辦事指南,

機構簡介

舞陽縣民政局圍繞“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實履行保障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工作職責,社會救助工作力度持續加大,有效地保障了各類困難群體的生活所需。一是爭取敬老院改造建設資金155萬元,改造建設舞泉、文峰、吳城、馬村、北舞渡、章化、侯集、蓮花8個敬老院,新增床位300個;二是全面開展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一站式”服務,簡化了手續,方便了民眾,總計救助農村五保、城鄉低保、特困對象6260人次,累計發放醫療救助金504.7萬元;三是購置棉被3000條、棉衣1200套、麵粉290噸,及時分發至各鄉鎮,有效保障困難民眾安全過冬;四是認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共救助249人次,發放救助資金8萬餘元;五是在落實城鄉低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制度的基礎上,率先在全市將2000名各類一、二級重殘人員和4000名13種大病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此舉得到全縣上下的普遍好評。

辦事指南

婚姻登記:
一、辦理程式:1、申請;2、審查; 3 、登記發證。
二、申報材料:戶口薄、雙方身份證、二寸免冠照片及單位證明材料等。
三、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
四、承諾時限:即辦。
五、收費標準: 9 元 / 對。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一、辦理程式:1、申請;2、審核; 3 、調查; 4 、所在單位張榜公布; 5 、批准辦理。
二、申報材料: 1 、申請書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2 、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書等證明。
三、法律依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
四、承諾時限: 30 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準:不收費。

申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流程圖 :
一、由戶主向居住地村委或委託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1)居民戶口本、身份證、收養證、婚姻證書等;(2)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二、居民委員會或委託經辦機構接到城市居民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等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張榜公布,民眾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初審。
三、鄉鎮和委託單位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調查,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民政局審批,並將初審結果公示。
四、縣民政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家庭發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將調查結果張榜公布,接受民眾監督。

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流程 :

一、需救助情況調查和上報:(1)組織各鄉鎮對災民生活困難情況調查摸底,建立需救濟人口台帳和調查檔案。(2)填報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情況統計表(春荒1月10日前,冬令10月10日前)。
二、核查、評估分析和救助計畫的制定: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災民生活救助計畫,報地級民政部門備案(春荒1月15日前,冬令10月15日前)。
三、救災資金的申請辦理、撥付:(1)申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春荒(冬令)災民需救助情況統計和評估後,如完成災民救助任務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政府或民政部門申請災民生活救濟補助資金。(2)撥付和使用,接到上級撥款檔案後,提出撥款計畫,在15日內落實到災民手中。
四、救助工作的組織實施:(1)接到上級撥的救濟補助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對原災民救助計畫進行修改,確定實際的政府救助對象和救助款物數量,製成《災民救助花名冊》,形成災民救助方案一併報地級民政部門備案。(2)縣級或鄉級民政部門根據《災民救助花名冊》,以戶為單位向救助對象發放《災民救助卡》。(3)縣級或鄉級民政部門根據《災民救助花名冊》和救助時段,向救助對象發放救助款物。
五、監督、檢查和效果評估:(1)向社會公布救災資金下撥分配方案。(2)根據《災民救助花名冊》抽查需救助對象,救濟款物分配落實情況。(3)對災民生活實際救助效果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地級民政部門。

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流程圖 :

一、災情發生、災情信息報送:(1)按規定在第一時間了解和掌握災情;(2)填寫《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報表》向地級民政部門報告;(3)因災造成死亡人口在10人以上時,同時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
二、災情應急回響:(1)適時啟動本級救災應急預案;(2)組織轉移安置受災民眾;(3)確保災民“有衣穿、有飯吃、有臨時住處、有乾淨水喝、有病能醫治”;(4)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向地級民政部門報告災情,救災工作情況和需求。(5)在5日內將上級撥付的救災應急資金落實到災民手中。(6)在10日內向地級民政部門報告救災應急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監督管理:(1)按照時限要求,監督、規範救災款物的發放使用;(2)對救災應急款物使用情況登記建檔;(3)縣、鄉各級建立救災資金髮放台帳;(4)可聘請救災工作監督員、監督救災資金的發放管理;(5)向社會公布救災款物發放方案;(6)核查災民救助款物領取情況;(7)上報救災應急資金使用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辦理追認烈士流程圖 :

一、犧牲者生前所在單位和其家屬申請
二、授命領導人證明
三、直接見證人對犧牲經過的證明
四、證明人所在單位對證明人身份的證明
五、搶救病歷及死亡法醫鑑定書
六、事發地公安機關處理結論及詢問筆錄
七、生前所在單位調查並報縣民政局
八、縣民政局審核後由縣人民政府根據證明材料和追烈意見向市人民政府寫出報告
九、追烈材料報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審查後提出追烈的依據和意見,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省人民政府寫出報告
十、材料送省民政廳審查,由省人民政府審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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