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民政局

舒城縣民政局

舒城縣民政局,是舒城縣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民政局
  • 地點:舒城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社會行政事務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局長致辭,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代擬民政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編制本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指導、監督全縣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性社團登記、年檢和社團基金會的監管工作,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指導、監督全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全縣軍、烈屬優待、撫恤補助、革命烈士審批、褒揚及傷殘等級審批工作。
(五)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辦縣“雙擁”辦公室工作。
(六)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七)負責全縣救災工作,組織災情核查上報及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物款並監督使用,組織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活動。
(八)負責建立、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全縣社會救濟工作。
(九)協助指導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開展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活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擬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制定本縣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規定,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二)負責全縣兒童收養工作,做好收養的審查和辦證。
(十三)負責全縣殯葬改革工作,移風易俗,推進文明喪葬。
(十四)擬定全縣行政區域規劃和城鎮發展規劃,負責鄉(鎮)、村組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限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組織調處縣際和縣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
(十五)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審定和扶持福利企業,負責全縣老年人、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和權益保障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六)負責全縣流浪少年兒童保護收養工作。
(十七)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公開的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生產救災辦公室:組織全縣救災工作,掌握核查上報災情,管理髮放救災款物.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負責建立和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擬定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標準;對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優撫安置股:負責全縣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指導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活動。
社會事務股:主管全縣婚姻登記與管理工作,承辦涉外和華僑的婚姻登記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孤兒、棄嬰的收養登記及涉外收養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主管五保戶供養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股: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活動。

局長致辭

舒城縣民政局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落實人民民眾的民主政治權利,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職責,是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民政工作領域廣泛、內容豐富,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擁軍優屬、優撫安置、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民族宗教、民間組織管理、地名區劃、福利企業管理、殯葬管理、老齡事業等方面,關係到千家萬戶,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理解、關心和支持。
舒城縣民政網的開通,將進一步加大我縣民政政務公開的力度,擴大人民民眾對民政工作的參與度,增強全縣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我們將充分利用這個平台,竭誠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讓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了解民政、關注民政。同時,我們誠摯地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和批評,共同參與推動全縣民政事業的發展。
再次感謝您的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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