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興安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是興安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增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原有職能職責
(1)負責本轄區藥品的抽查檢驗、復驗和委託檢驗工作。
(2)開展與藥品檢驗、藥品質量等有關的科研工作,並在上級藥品檢驗機構的指導下開展藥品快速檢驗工作。
(3)承擔本轄區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檢驗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4)綜合上報和反饋本轄區內藥品質量信息。
(5)開展餐飲服務行業食品監督檢驗工作及上報分析其質量信息。
(6)承擔醫療器械監督檢驗工作。
(7)承擔藥品包裝材料監督檢驗工作。
(8)承擔上級或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新增職能職責
(1)依法承擔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檢驗、風險監測、委託檢驗、技術覆核以及安全性評價等檢驗檢測工作。
(2)承擔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標準、技術規範及要求、檢測方法制修訂的技術覆核與驗證工作。
(3)承擔輔料、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及容器的監督檢驗、委託檢驗、復驗及技術檢定工作,以及承擔相關國家標準制修訂的技術覆核與驗證工作。
(4)承擔全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指導、規劃和統計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經營相關單位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5)組織開展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相關標準的研究以及質量控制新方法、新技術的研究。
(6)組織全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開展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相關檢驗檢測工作的技術業務交流與合作。

增設機構

興安盟食品藥品檢驗所目前加掛牌子的機構有:興安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興安盟藥品投訴舉報中心(有機構無編制),需要另立機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擬核定編制為8人,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加掛藥品投訴舉報中心牌子(五定方案另行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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