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畸作用

致畸作用是指能作用於妊娠母體,干擾胚胎的正常發育,導致先天性畸形的毒作用。畸形(malformation)僅指解剖結構上可見的形態發育缺陷。具有畸形的胚胎或胎兒稱為畸胎(terate)。業已肯定環境污染物中甲基汞對人有致畸作用。從動物實驗中發現,有致畸作用的還有四氯代二苯並二噁英、西維因、敵枯雙、艾氏劑、五氯酚鈉和脒基硫脲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致畸作用
  • 外文名:teratogenesis
  • 作用時期:孕婦妊娠期
  • 誘因:遺傳,化學因素,內分泌障礙等
  • 後果:胎兒發育異常
  • 舉例:敵枯雙、艾氏劑、甲基汞等
簡介,機理,理論發展,常見致畸物質,

簡介

畸胎學(teratology)是研究胚胎、胎兒和未成熟個體發育異常的原因、機理和表現的科學。廣義的畸形也包括生物化學的、生理功能的和精神行為的發育缺陷。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可引起畸形,在多數情況下,畸胎是這兩類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機理

致畸作用,亦稱致畸性。致畸物經胎盤作用於胚胎使胎兒出現先天性畸形的現象。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目前一般認為與下列情況有關:(1)突變引起胚胎髮育異常而致先天性畸形;(2)核酸合成過程受阻,使某些細胞分裂發生障礙影響胚胎的正常形成而出現的畸形冒(3)細胞死亡和增殖受抑制,使某些組織變性、壞死,導致某些器官的畸形;(4)胚胎組織發育過程的不協調,造成各細胞和組織之間在時間和空間關係上發生紊亂,導致特定組織、器官系統的異常;(5)生物合成物質或基質缺乏導致胎兒畸形。如偶氮染料可使胎盤轉運不良,胎兒缺乏營養而致畸。

理論發展

20世紀60年代以前,化學物質的致畸作用未被人們注意。60年代初,西歐一些國家和日本突然出現不少畸形新生兒。截至1962年,這些國家出生的畸形新生兒超過萬名。後經流行病學調查證實,主要是孕婦在懷孕後第30天到50天期間,服用鎮靜劑“反應停”(化學名α-苯肽戊二醯亞胺,又稱塞利多米)所致。於是許多國家對一些藥物、食品添加劑、農藥等農用化學品以及工業化學品,進行了各種致畸作用的研究,並規定上述化學品應經過致畸試驗,方可正式使用。中國自70年代起也開始了對農藥、食品添加劑、防腐劑和各種環境污染物的致畸研究,並把致畸試驗列為農藥和食品添加劑毒性試驗的內容之一。

常見致畸物質

業已肯定環境污染物中甲基汞對人有致畸作用。從動物實驗中發現,有致畸作用的還有四氯代二苯並二噁英、西維因、敵枯雙、艾氏劑、五氯酚鈉和脒基硫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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