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組織招標

自行組織招標雖然便於協調管理,但往往容易受招標人認識水平和法律、技術專業水平的限制而影響和制約招標採購的“三公”原則和規範性、競爭性。因此招標人如不具備自行組織招標的能力條件者,應當選擇委託代理招標的組織形式。招標代理機構經過行政監督部門認定,相對招標人具有更專業的招標資格能力和業績經驗,並且相對獨立超脫。因此即使招標人具有自行組織招標的能力條件,也可優先考慮選擇委託代理招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行組織招標
  • 簡介: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 條件:編制招標檔案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 符合性質:規範性、競爭性
自行招標的資格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檔案和組織評標
的能力,具體包括:
(一)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
(二)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複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
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四)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五)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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