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法令,並負責宣傳、實施、檢查、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河區教育局
  • 外文名:Linhequ Jiaoyuju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新華西街46號
  • 郵編:015000
主要領導及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及分工

屈強軍局長: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郝頻書記、副局長: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師資培訓、語言文字和進修學校工作。
王昭德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計財工作,聯繫區教育督導室。
杜懷玉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機關日常事務、辦公室、綜治、安全辦工作。
潘建民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幼兒教育、國小教育、學生保險工作,聯繫區人民教育基金會和區關工委。
王金山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國中教育、高中教育、教研室、電教中心、考試中心、勤工儉學和信訪維穩工作。
包娜仁其木格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德育、團少、宣傳、婦女和計生工作。
郭恆陽紀檢書記:負責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信訪和內部監審工作。
吳永強工會主席:負責教育工會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扶貧工作。

主要職責

1.研究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管理的有關政策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依法治教的運行機制。
2.研究擬定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制定教育事業安排計畫,協調教育的外部環境,促進和提高全社會對教育的重視和支持,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且符合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要求的教育體制。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強對幼兒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統籌實施上級下達的各項教育計畫、工作任務,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教育指標。加強民辦教育的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
4.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學計畫、課程設定、教材審定、教學效果等業務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電教、儀器、圖書、體育、文藝、衛生及教學設備的配備工作。
5.分解下達並完成上級勤工儉學任務。加強中小學生社會勞動實踐基地建設,指導農村學校廣泛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6.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全面提高師生的思想政治素質。
7.認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學考試、高中會考及中國小招生工作。
8.負責全區教師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班子進行提名、推薦、呈報、任免、考核、監督、評估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規劃實施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及師資培訓工作。會同勞動人事部門,主管教師的資格認定、職稱評定、工資改革、調動分配、聘任錄用、獎懲、待遇落實、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9.加強對各學校鑒於經費的計畫、使用、管理、審計、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學校收支、賬目、基建、固定資產等財務後勤事務管理督查工作。
10.主管教育系統各學校、幼稚園、二級單位的黨務、黨建、紀檢工作以及少先隊、共青團、工會、計畫生育、婦女等工作。
11.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各項評估方案,並負責檢查、督促、評估、驗收。12.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教育局內設八個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各學校、幼稚園、二級單位的黨務、黨建、婦女、計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少先隊、共青團、紀檢工作。統籌安排機關政務、事務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綜合協調各部門關係。負責各類檔案的起草、審定、印發、實施運行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後勤服務、信訪、保密、保衛等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教師管理的日常事務工作。宣傳貫徹執行《教師法》,加強校長隊伍、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強化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規範職業行為。制定教師培訓計畫,嚴格師資培訓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高教師的文化業務素質。負責各類學校領導班子呈報、考核、備案、培訓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編制核定、年度考核、工資改革、退休撫恤、獎懲、錄用、聘任、分配、調動、職稱評定、檔案管理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套用情況。
(三)計財股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認真落實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等政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擬定全區教育計畫財務工作方面的有關辦法、細則,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各類教育經費的計畫、使用、管理、監督、檢查、審計工作及學校財會人員、統計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學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賬目。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年度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和教育經費等事業發展統計的布置、分析、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各類教育建設項目規劃、儲備、申報工作。協調各學校組織實施全區改善辦學條件工作,做好校舍基建的檢查、督促、驗收、上報工作。加強校舍管理,如實、準確做好校舍檔案的變更、登記、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查辦各級各類學校財務違紀案件、嚴肅財經紀律工作。
(四)普教股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國家和上級有關基礎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區基礎教育評估準則和有關教育教學規劃及事業發展安排。完成上級的教育規劃、計畫及教學任務。全面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控制國小、國中學生輟學,控制城區學校班容量和學生擇校。普及高中教育。推動基礎教育及教學改革。做好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教材審訂、國小國中劃片招生工作。實施素質教育,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制止中國小亂收費、亂補課、濫定資料。指導學校的圖書、儀器及其他教學設施的配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各項中小學生體育比賽及體育考試工作。負責民族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工作。協調有關股室開展對普通中國小教育的檢查評估,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普通中國小課程設定,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經驗和成果;負責民辦中國小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五)職成教股
負責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職業教育法》及上級有關職業教育的法律、政策、檔案。制定全區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計畫。負責職業學校及中國小職業技能培訓的專業設定、課程安排、教材審定發行等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教材建設,參與組織審定地方教材;巨觀指導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及各類成人教育。加強對成人學校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評估,及時提出改進意見。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加強對全區民辦學校、幼稚園等民辦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審批發證、年檢評估。協調有關單位研究制定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辦法;協調職業學校的內外環境。
(六)幼教股
負責全區國辦、校辦幼稚園工作。宣傳貫徹幼兒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擬定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幼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對國辦、校辦幼稚園的業務指導,制定相關量化考核標準,實行分類定級管理,向有關部門提出對幼稚園收費標準的意見。建立國辦、校辦幼稚園督導與評估制度,對幼兒教育及銜接教育的改革與評價進行實驗和推廣,指導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提高幼兒教育質量。指導國辦、校辦幼稚園園長、教師培訓提高工作,建立園長、教師的考核和資格審定製度。指導並推動家庭幼兒教育,做好新生兒童的摸底調查工作。與相關部門密切合作,認真開展0-6周歲兒童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建立健全有關學前教育的資料檔案,做好國辦、校辦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國辦、校辦幼稚園註冊和辦園資格審批工作,頒發辦園許可證,並定期進行覆核與審驗。
(七)勤儉辦
制定並實施教育系統勤工儉學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勤工儉學實體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建設管理好農村學生勞動實踐基地。調整全區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的發展思路,指導農村中國小廣泛開展以種植、養殖業為主要內容的勤工儉學活動,引進新技術,組織校與校之間,區外之間相互交流。負責全區學校勤工儉學目標管理考核。規範學校學生食堂經營行為,改善學校食宿條件,規範學生校服、作業本、教輔用書等服務性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匯總勤工儉學各類統計報表,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勤工儉學各項檢查工作。
(八)安全辦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區學校安全工作。制定有關學校安全的規定和方案。督促學校健全安全工作網路,指導學校安全管理,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對學校安全工作及校園周邊環境實施監督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並監督整改,有效防範安全事故。落實市、區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布置的預防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其他涉及安全的組織協調和教育任務。處置突發安全事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和事故責任追究制,指導學校落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害事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