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直隸州

膠州直隸州

明朝時期,膠州萊州府,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升為膠州直隸州。 治所位於今山東膠州市。領:高密即墨二縣。民國三年(1913)廢為膠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膠州直隸州
  • 行政級別:與相同
  • 官府機構:行政長官知州1人
  • 拼音:jiaozhouzhilizhou
行政級別,官府機構,

行政級別

直隸州是指未改府仍轄有屬縣的州,直接隸屬於承宣布政使司行省),其規制級別與相同。

官府機構

膠州作為直隸州,設行政長官知州1人,為正印官,主管一州政務,官秩正五品。知州設佐貳官州同知(簡稱州同)。設州同1員,秩從六品。州同設攢典1人,協助辦理所掌事務。知州的屬官還設吏目1人,官秩從九品,助理刑獄及官署內部事務。吏目均設攢典1人,協助辦事。此外,設儒學官學正1人,復設訓導1人。膠州直隸州設靈山司巡檢和石河場鹽場大使各1人。
直隸州知州設有辦事衙署,其內部分設各房及獄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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