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移植供者選擇

腎移植的治療對象主要是終末期腎病的慢性腎病患者,也包括不可逆的急性腎衰竭者。供腎必須與受者血型匹配,並且無禁忌證,活體供腎應是年滿18歲的健康志願者。腎移植供者包括屍體供腎和活體供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腎移植供者選擇
活體供腎的選擇和評估,屍體供腎的選擇和評估,

活體供腎的選擇和評估

活體供腎腎移植包括血緣相關的活體供腎腎移植和血緣無關的活體供腎腎移植。前者包括父母子女間、兄弟姐妹間的腎移植,後者包括夫妻間、朋友及社會熱心人士自願捐腎者。最好的供腎者是單卵雙胎供者,其次是兄弟姐妹,再次為父母或子女。
1.供者範圍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
2.優越性
(1)可根據患者的需要及身體情況合理安排時間。
(2)活體供腎有更好的質量保證,有助於腎移植早期恢復。
(3)親屬活體腎移植不需等待供者,縮短移植前的透析時間,不必因長期等待供體而喪失移植時機。
(4)可有較多的供體選擇時,可篩選出最理想的供體,減少術後移植腎排斥反應,術後藥物用量可相對減少,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
(5)親屬供體術後移植髮生排斥的機會減少,可獲得更好的存活率。
(6)促進家庭間的親情關係。
3.絕對禁忌證
(1)年齡<18歲者。
(2)嚴重高血壓或伴高血壓所引起的器官終末期損害,高血壓以24小時動脈血壓為準,監測提示>140/90mmHg者。
(3)有糖尿病史或兩次空腹血糖>7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11.1mmol/L者。
(4)任何情況下,尿蛋白>300mg者。
(5)與年齡不符的腎小球濾過率異常者。
(6)有雙腎結石病史者。
(7)有持續性鏡下血尿者。
(8)精神狀態不穩定、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及B型肝炎病毒、C型肝炎病毒感染陽性者。
(9)有栓塞性疾病高危因素者。
(10)體質指數>35kg/m2的肥胖症患者。
(11)有惡性腫瘤病史者、慢性病患者及未控制的精神疾病者。
(12)身體狀況差,不能耐受手術者。
4.相對禁忌證
(1)結核、乙型病毒性肝炎等慢性感染活動者。
(2)肥胖症患者。
(3)精神障礙的患者。
(4)下述腫瘤非活體供者的禁忌證:聲帶原位癌、基底細胞癌、宮頸原位細胞癌、皮膚未轉移的棘細胞癌。
5.供者評估
(1)年齡:18~55歲較適合。
(2)供者家族史:若有家族性腎病病史及遺傳性腎病患者,不適作供腎者。
(3)病史及體格檢查:無慢性病及全身性疾病但精神狀況不穩定者不予考慮。
(4)實驗室檢查:血、尿、糞常規檢查均在正常值範圍。
(5)血液生化檢查:血電解質、腎功能測定、血氣分析、血糖、肝功能測定指標正常。
(6)感染方面檢查:尿、痰、糞的細菌和真菌檢查,口咽部分泌物塗片和培養,血中病毒感染化驗如巨細胞病毒抗體、EM病毒等檢查無異常;抗HIV陽性者不應作為供者,常規做HBV、HCV檢查等。
(7)影像學檢查:X線胸腹部平片、心電圖檢查、肝腎B超檢查無異常。
(8)泌尿系統檢查:對供腎及殘存腎功能良好與否進行估計,雙腎泌尿系靜脈造影,腎動脈造影、腎血管CT三維成像。
(9)供者的心理狀態和精神狀態評估。

屍體供腎的選擇和評估

屍體供腎是以腦死亡作為供者條件,包括有心跳的腦死亡供體和無心跳的腦死亡供體,以腦外傷供體最適宜。
1.評估
(1)供者年齡:20~55歲,但並非絕對。
(2)腦死亡前供者的情況:死亡之前有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等應不考慮為供者;有心跳的腦死亡供體在供腎切除前血壓最好維持在90mmHg以上,避免使用收縮血管和腎臟損害的藥物,可使用利尿藥;對無心跳的腦死亡供體,應注意休克時間不能過長。
(3)屍體供腎生前檢查:ABO血型應相容;必須進行肝炎病毒及肝、腎功能檢查;供受者組織相容性檢查。
2.絕對禁忌證
(1)不明原因的病毒感染者。
(2)感染性疾病:如抗-HIV陽性者。
(3)存在不能控制的敗血症者。
(4)確定的惡性腫瘤患者。
(5)急性肝炎、結核患者。
(6)藥物濫用或2個月前有不安全性生活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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