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襲警罪

胸部襲警罪

胸部襲警罪主要是說2015年8月,一名參與元朗反水貨客行動的女示威者被判以胸部襲警罪成立入獄3個半月。

不滿行動
2015年8月2日,對胸部襲警罪裁決不滿的多個婦女團體發起胸罩外穿行動,在警察總部外請願,要求警方正視性暴力。
示威者手持標語和胸罩,高叫“胸部不是武器,警棍不是手臂”“警方無賴”等口號。有參加者將胸罩外穿,以示不滿裁決認定“胸部”是“武器”。
報導稱,跨性別資源中心等團體到場及發言,批評警方及法院認為女性胸部是武器的指控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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