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反革命集團案(胡風案)

胡風反革命集團案

胡風案一般指本詞條

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是1950年代在中國大陸發生的一場從文藝爭論到政治審判的事件,因主要人物胡風而得名。

1988年6月18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討論,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對1980年平反檔案中保留的、指責胡風將關於共產主義世界觀、工農兵生活、思想改造、民族形式、題材等五個問題,說成是“五把刀子”,予以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風反革命集團案
  • 外文名:Hu Feng's counter revolutionary proposal
  • 時間:1950年代
  • 地點中國大陸
  • 屬性:從文藝爭論到政治審判的事件
  • 主要人物胡風
起因,經過,平反,相關影視作品,

起因

胡風的理論批評文字涉及多種文體及中外作家作品、“五四”新文學運動中出現的理論問題等,但中心是圍繞著現實主義的原則、實踐及其發展而展開的。對胡風的一些理論主張,長時期內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展開過批評,發生過論爭,胡風堅持自己的觀點,進行了反批評。1954年7月,胡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萬字的長篇報告,即《關於解放以來的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就文藝問題陳述了自己的意見。他在報告中指出,1949年以來,中國文化沒有建築在毛澤東和黨的原則的基礎上,毛澤東和黨的指示被少數幾個文化官員歪曲了。他批評這些官員迫使作家只深入工農兵的生活,寫作前要先學馬列主義,只能用民族形式,只強調“光明面”,忽視落後面和陰暗面。他斷言,這樣的作品是不真實的。他還建議,作家們應該根據自己的需要改造自己,而不是讓官員們改造自己。他還主張由作家自己組織編輯七八種雜誌,取代為數甚少的官方雜誌,以提倡多樣性。

經過

1952年6月8日,在與其有矛盾的時任文化部長周揚的指示下,《人民日報》轉舒蕪文章《從頭學習〈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並在編者按中指出胡風的文藝思想“是一種實質上屬於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文藝思想”。1953年《文藝報》發表林默涵何其芳的文章到公開批判胡風的《意見書》,雖然政治鬥爭的氣氛愈來愈濃厚,但畢竟還是局限于思想理論的範圍,還是以理論武器對理論對象的批判,而且一些負責同志的文章對胡風政治上的表現是肯定的。
1955年1月20日,中央宣傳部向中央提交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26日,中央批發中宣部的報告,並指出,胡風“披著‘馬克思主義’的外衣,在長時期內進行著反黨反人民的鬥爭,對一部分作家和讀者發生欺騙作用,因此必須加以徹底批判”。從2月開始,各地紛紛召開文藝界人士、高校師生座談會、討論會,開展對胡風思想的批判。《人民日報》、《文藝報》、《光明日報》等報刊紛紛發表文章,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也多次舉行活動,批判胡風思想。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編者按語指出:“胡風和他領導的反黨反人民的文藝集團是怎樣老早就敵對、仇視和痛恨中國共產黨和非黨的進步作家。”於是,胡風等人被打成“反黨集團”,全國立即掀起聲討“胡風反黨集團”的運動。
1955年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將胡風逮捕。梅志(胡風夫人)也同時被捕。5月25日,全國文聯主席團和作協主席團聯席擴大會議通過決議,開除胡風的中國作協會籍,撤銷他的作協理事、文聯委員和《人民文學》編委的職務。
6月份開始,全國展開揭露、批判、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使2100餘人受到牽連,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離審查,73人被停職反省。胡風本人於1965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969年又加判為無期徒刑,從而造成一起重大冤假錯案。
胡風在獄中絕食,要求舉行記者招待會、要求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審判,但是在當時環境下是不可能的。

平反

第一次平反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對這樁錯案進行了徹底的糾正,為胡風等人恢復了名譽。胡風1979年獲釋,此後,曾任全國政協常務委員、中國文聯第四屆委員、中國作協顧問等。
1985年6月8日病逝於北京。
1980年9月22日,“文革”後復出仍為文藝界領導人的周揚,來看望胡風,並帶來中央檔案,對“胡風反革命集團”予以平反,而對諸如“胡風的文藝思想和主張有許多是錯誤的,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和唯心主義世界觀的表現”;“胡風等少數同志的結合帶有小集團性質,進行過抵制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損害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活動”;還有胡風在20年代擔任所謂“反動職務”,寫過“反共文章”,“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等政治歷史“問題”則予以保留。對於這些被保留的莫須有的論斷,胡風自然不能接受,當時他沒有在平反檔案上籤字。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發出76號檔案,指出:“‘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是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
第二次平反
胡在北京逝世後,由於胡風家人對文化部擬定的悼詞表示異議,追悼會不得不無限期推延,而胡風遺體也不得不冷藏在友誼醫院太平間裡等待。
次年1月初,胡風治喪委員會終於發出訃告,此時距胡風逝世已七個月。追悼會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楊靜仁主持。文化部部長朱穆之致悼詞,悼詞中對胡風給予充分肯定。——這便是胡案1986年的第二次平反,仍未徹底的平反。
第三次平反
1988年6月18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討論,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對1980年平反檔案中保留的、指責胡風將關於共產主義世界觀、工農兵生活、思想改造、民族形式、題材等五個問題,說成是“五把刀子”,予以撤消。對1980年平反檔案中保留的、嚴厲指責胡風和一些人的結合帶有小集團性質,進行過抵制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損害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活動,予以撤消。對1980年平反檔案中保留的、指責胡風的文藝思想和主張有許多是錯誤的,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和唯心主義世界觀的表現,予以撤消。
這便是胡案1988年的第三次平反。至此,胡案歷時八年,先後三次才從政治上、歷史上、文藝思想及文學活動上,獲得全面徹底的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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