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龍(中國人民大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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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林龍,中國人民大學博士,教授,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於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於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江西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工作並擔任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林龍
  • 職業:中國人民大學博士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 主要成就:·中國人民大學科研創新一等獎(2006—2007年度)。
    ·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獎(2005—2006年度)。
人物經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職稱、職務,主要貢獻,課題類,論文類,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教育背景

2005年9月-2008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攻讀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5、9-1989、7在江西宜春學院外語學院工作教師;
1991、9-2000、7在江西宜春學院兩課部工作主任;
2000、9-2005、7在江西宜春學院法商學院工作院長;
2008、9-2010、12在江西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工作院長。

職稱、職務

職務及兼職工作:江西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宜春學院學科帶頭人,宜春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文科組副組長),宜春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宜春學院優秀主講教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南昌市經濟契約仲裁委員會委員,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陪審員,宜春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律顧問。

主要貢獻

課題類

1、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學術道德與學風建設推進中高校學術不端行為問題研究》;項目來源:教育部;排名順序:主持人。
2、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義務教育教師資源均衡下的公立學校教師流動問題研究》;項目來源:教育部;排名順序:第二。
3、國家“十五”重點項目“21世紀中國高等學校套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的創新與實踐”的子項目:《人文素質類課程體系的現狀及其差異體系的建構》;項目來源: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中心;排名順序:主持人。
4、江西省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中央蘇區教育法制研究》;項目來源:江西省社會科學研究規劃辦公室;排名順序:主持人。
5、全國教育事業“十一五”規劃項目:《公辦高校優質教育資源外延性擴張中新生主體法律地位研究》;項目來源:教育部;排名順序:位第三。
6、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我國法治進程中的高校管理法治問題研究》;項目來源:教育部;排名順序:位第三。
7、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高校教師流失糾紛的法律救濟》;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廳;排名順序:主持人。
8、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學研究省級項目:《地(市)級高校教學管理組織結構的調整與改革》;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廳;排名順序:主持人。
9、江西省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項目:《高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排名順序:主持人。
10、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學研究省級項目:《法學教育實踐性課程研究》;
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廳;排名順序:主持人。
11、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十一五”教育科學規劃項目:《當代中國高校教師聘用契約糾紛法律適用的制度與理念》;項目來源: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排名順序:主持人。
12、宜春學院研究項目:《學生傷害事故問題研究》;項目來源:宜春學院;排名順序:主持人。
13、江西省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十五”項目:《大擴招後弱勢高校的學術力量保障為題研究》;項目來源:江西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排名順序:位第二。
14、江西省教育科學“九五”規劃重點項目:《大學生德性培養的幾種方法及其理論研究》;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排名順序:位第二。
1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圖書館法律權利與義務研究》;項目來源:江西省教育廳;排名順序:位第二。

論文類

(一)CSSCI或核心期刊:
1、《論學生傷害事故責任的性質》,《比較教育研究》,(CSSCI),2002、8,第一作者。
2、《高校人事代理的制度構成與關係規制》,《中國高教研究》(現為CSSCI),2006、11,獨立完成。
3、《公立高校收費權質押貸款法律問題》,《法學》(華東政法大學,CSSCI),2008、8,獨立完成。
4、《公立高校教師聘用契約的解除事由》,《中國教育法制評論》,(CSSCI),2010、8,獨立完成。
5、《由一起學校擔保契約案引出的問題》(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人民教育》(核心期刊),2005、9,獨立完成。
6、《學生傷害事故立法基本問題研究》,《西南師範大學學報》(CSSCI),2003、5,獨立完成。
7、《教師聘用契約糾紛法律適用的制度與理念》,《河南師範大學學報》(現為CSSCI),2007、3,獨立完成。
8、《論高校人事代理關係》,《教育科學》(CSSCI),2006、6,獨立完成。
9、《高校收費行為的民法學分析》,《高等工程教育研究》(CSSCI),2004、1,獨立完成。
10、《高校錄取通知書中的法律問題》,《教育評論》(CSSCI),2007、4,獨立完成。
11、《教師流失糾紛的法律適用》,《教育評論》(CSSCI),2006、6,第一作者。
12、《公辦高校優質教育資源外延性擴張中“獨立學院”法律地位之探討》,《中國高教研究》(現為CSSCI),2005、1,第二作者。
13、《契約條款初探-----一個被遺忘問題的思考》,《河北法學》(CSSCI),2004、1,獨立完成。
14、《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應注意哪些問題》,《人民教育》(核心期刊),2004、12,
第一作者。
15、《對拖欠書雜費現象的法律思考》,《人民教育》(核心期刊),2003、24,獨立完成。
16、《契約默示條款問題研究》,《江西社會科學》(CSSCI),2003、11,第一作者。
17、《論契約默示條款》,《法學評論》(CSSCI),1998,第一作者。
(二)其他期刊:
18、《學生傷害事故責任到底誰擔》,《百姓信報》(原《中國律師報》,2001、12、4,第一作者。
19、《〈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成功與不足》,《西華師範大學學報》,2005、2,第一作者。
20、《中國高校人事代理關係的法理分析與立法規制》,《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06、6,獨立完成。
21、《法學教育實踐性課程研究》,《哈爾濱學院學報》,2003、12,第一作者。
22、《人文素質類課程體系現狀及差異體系的建構》,《石家莊經濟學院學報》,2005、5,第一作者。
23、《委託與代理:學生與學校的法律關係 ——兼論〈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零陵學院學報》,2003、5,獨立完成。
24、《我國公立中、國小校法人地位的立法分析》,《宜春學院學報》,2007、3,獨立完成。
25、《解讀〈義務教育法〉教育均衡的規定——結構、重點與實現方式》,《新余高專學報》,2007、4,獨立完成。
26、《地(市)級城市高校教學管理組織結構的調整與改革》,《南昌教育學院學報》,2006、3,獨立完成。
27、《論校園暴力——為保護學生權利而鬥爭》,《哈爾濱學院學報》,2004、1,獨立完成。
28、《為老區啟動民間投資創新渠道》,《老區建設》2004、1,獨立完成。
29、《論家庭暴力——為保護婦女權利而鬥爭》,《攀枝花學院學報》,2003,6,獨立完成。
30、《關於隱私權的理論思考》,《宜春學院學報》,2003、5,獨立完成。
31、《學校傷害事故責任與校園之間關係的淺析》,《南昌教育學院學報》,2002、2,第一作者。
32、《鄉(鎮)府的訴訟主體資格初探——以農村適齡兒童、少年輟學問題為例》,《老區建設》,2007、8,獨立完成。
33、《第二課堂:大學生人文素質提升的廣闊平台》,《宜春學院學報》,2004、5,第二作者。
34、《大擴招後弱勢高校的學術力量保障問題研究》,《巢湖學院學報》,2003、6,第二作者。

獲獎記錄

中國人民大學科研創新一等獎(2006—2007年度)。
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獎(2005—2006年度)。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二等獎(2006—2007年度)。
江西省第九屆教學成果二等獎(獲獎時間:2005年2月)。
江西省第二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獲獎時間:2006年6月)。
江西省第六次社會科學青年優秀成果三等獎(獲獎時間:2003年1月)。
江西省高等教育學會優秀高教科研論文二等獎(獲獎時間:2004年12月)。
江西省第十一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獲獎時間:2005年12月)。
江西省高校第九屆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獲獎時間:2005年10月)。
江西省第二屆全省高校“兩課”優秀教案二等獎(獲獎時間:2000年4月)。
江西省宜春市第二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獲獎時間:2003年12月)。
在2009年宜春學院處級幹部考核中被評為優秀(2010年4月)。
在2010年宜春學院處級幹部考核中被評為優秀(2010年4月)。
2010年宜春學院教學成果二等獎(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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