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塔基來福槍

肯塔基來福槍

在美國開拓初期,有部分中歐移民也移到美洲來,定居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帶,這種前膛來福槍也隨之傳入美國,以供墾荒、狩獵、自衛之需。經過拓荒者的改良,口徑變小,槍管加長,加上槍托,也將彈頭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裝彈。這就是著名的“肯塔基來福槍”的由來,因為當時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肯塔基來福槍
  • 外文名:Kentucky Rifle
肯塔基來福槍Kentucky Rifle
17、18世紀時北美大陸殖民墾荒者使用的前裝來福槍,因多數在賓州製造,故又稱“賓夕法尼亞來福槍”(Pennsylvania Rifle)。使用肯塔基來福槍的民兵在美國獨立戰爭中貢獻良多。
我們可以從電影《最後的莫希乾人》里看到這一時期的狙擊射擊情況。片中有一個段落,為了能讓送信的信使從包圍城堡的印第安人手中安全脫逃,劉易斯在城牆上用遠程狙擊火力掩護,一槍一個,彈無虛發。從史實上來說,這個電影一方面誇大了劉易斯的射擊水平,另一方面也虛構了槍械工藝的發展史。在這個電影所講述的年代中,他還沒有得到後來讓他威鎮四方的名槍“打鹿將”(肯塔基來福槍)。
肯塔基來福槍真正的用武之地是在美國獨立戰爭的戰場上。華盛頓義勇軍中的狙擊手配備了這種當時射程最遠的火器(200碼左右),專門用以對付英軍軍官。而英軍正規部隊配備的是老式的BrownBess前膛裝填的滑膛燧石槍,有效殺傷射程僅為80碼——超出這個距離被打中的人可說是運氣極背。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在1814年寫下過這么一段話:“如果一個士兵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糟的話(許多都很糟),可以打中80碼外的人;至於想射擊200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兩者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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