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機構改革方案

肥城市機構改革方案於1月10日,中國共產黨肥城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關於肥城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肥城市委設定紀委監委機關1個,工作機關9 ;肥城市政府設定工作部門27個。

機構改革,市委機構,政府機構,人大機構,政協機構,其他改革,審批服務,

機構改革

市委機構

(一)組建市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二)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三)組建市委財經委員會。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局。
(四)組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
(五)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六)組建市委文化和旅遊工作委員會。市委文化和旅遊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和旅遊局。
(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市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市委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八)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和體育局合署辦公。
(九)最佳化市委辦公室職責。將市檔案館(市檔案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對外加掛市檔案局、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牌子。
(十)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十一)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十二)市委宣傳部統一領導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電、文物工作。市委宣傳部對外加掛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
(十三)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統一管理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保留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十四)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十五)調整市委老幹部局管理體制。
將市委老幹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十六)調整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市信訪複查辦公室)名稱和管理體制。
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市信訪複查辦公室)更名為市信訪局,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的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承擔市委相關信訪工作。不再保留市信訪複查辦公室。
改革後,市委設定市紀委監委機關;工作機關 9 個,正科級規格。

政府機構

(一)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留市林業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不動產登記局)、單設的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幹部管理體制暫不調整。
(三)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畜牧獸醫局牌子。
脫貧攻堅期間,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獨立運行。
不再保留市農業局。撤銷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
(四)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保留市文物局牌子,加掛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牌子,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不再保留市文化傳媒局。
(五)組建市衛生健康局。保留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撤銷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
(六)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七)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八)組建市醫療保障局。
(九)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加掛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十)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十一)重新組建市司法局。市政府辦公室不再掛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牌子。
(十二)重新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十三)調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管理體制。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十四)最佳化市政府辦公室職責。市政府辦公室加掛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大數據局牌子。
(十五)最佳化市發展和改革局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市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市能源局牌子。
(十六)最佳化市民政局職責。將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民政局。
(十七)最佳化市財政局職責。市財政局加掛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
(十八)最佳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十九)最佳化市交通運輸局職責。
(二十)最佳化市水利局職責。
(二十一)最佳化市商務局職責。市商務局加掛市投資促進局牌子。撤銷市經濟合作局事業單位建制。
(二十二)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不再設立市屬國有企業監事會。
(二十三)調整市教育局名稱。將市教育局更名為市教育和體育局。
(二十四)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二十五)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改革後,市政府設定工作部門 27 個,正科級規格。

人大機構

1、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2、市人大法制(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政協機構

1、組建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2、市政協學習宣傳和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將市政協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委員會承擔的聯繫文化藝術界等相關工作調整到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3、市政協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其他改革

(一)深化群團組織改革
(二)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1、重新組建市市場監督行政執法大隊。整合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物價、糧食、商務、智慧財產權等執法職責,重新組建市市場監督行政執法大隊,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三)深化市級事業單位改革
1、繼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改革後保留設定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 " 委、辦、局 "。
(1)市網際網路新聞宣傳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服務中心,為市委宣傳部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2)市委 610 辦公室更名為市社會治理促進中心
(3)市經濟合作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肥城市委員會)更名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肥城市委員會,列群團機關。
(4)市經濟協作辦公室更名為市經濟協作中心
(5)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市節能監察大隊)更名為市循環經濟發展中心。
(6)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辦公室(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更名為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服務中心(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7)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服務中心。
(8)市園林綠化管理局更名為市園林綠化中心。
(9)市城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城市房屋徵收中心。
(10)市計程車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計程車管理服務中心。(11)市肥城桃產業發展辦公室更名為市肥城桃產業發展中心。
(12)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中心。
(13)市地震局更名為市地震監測服務中心。
(14)市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更名為市經濟責任審計中心。
(15)市知識產權局更名為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中心。
(16)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醫療救助中心。
(17)撤銷市礦坑水綜合利用管理處事業單位建制。
2、最佳化設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整合市委黨史徵集研究辦公室(市地方史志辦公室)的職責,市檔案館(市檔案局)的檔案整理歸檔、查閱服務等職責,組建市委黨史研究中心(市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市檔案館),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為市委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2)保留左丘明研究院,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
(3)整合市物資流通發展中心(市物資集團總公司)、市商業發展中心(市商業貿易集團總公司),組建市物資商業促進中心。
(4)整合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市農機管理站、市農機科研所,組建市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由市農業農村局代管。
(5)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掛市檢驗檢測中心牌子。
(6)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由市政府辦公室代管。
市政府民生服務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民生服務中心,由市政府辦公室代管。
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更名為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由市財政局代管。
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更名為市公用事業發展中心,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管。
市河道管理局更名為市河道管理保護中心,由市水利局代管。
市畜牧獸醫局更名為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由市農業農村局代管。
市商業貿易局更名為市招商中心,由市商務局代管。
市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管理辦公室更名為市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發展服務中心,由市商務局代管。
市世上桃源旅遊度假區管委會更名為市世上桃源旅遊度假區發展服務中心,由市文化和旅遊局代管。
市城市社區建設促進中心(市城區衛生計生辦公室)更名為市城市社區建設促進中心(市城區衛生計生中心),由新城街道辦事處代管。
市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管委會更名為市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發展服務中心,由新城街道辦事處代管。
市新興產業園區管委會更名為市新興產業園區發展服務中心,由儀陽街道辦事處代管。
市現代鹽化工產業園區管委會更名為市現代鹽化工產業園區發展服務中心,由邊院鎮人民政府代管。
(7)將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改為國有企業
3、調整規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審批服務

全面推進 " 貼心代辦,一次辦好 " 改革,推行審批服務 " 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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