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平等權利

股東平等權利,是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具有的權利義務受到按持股比例的平等待遇。亦即按股份數額,依比例享受待遇。它非股東人數的平等,而是股份基礎上的平等。各股東按其擁有的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不得給予任何股東以歧視待遇。這一原則對防止大股東專橫,保護一般股東利益起一定作用。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