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北蒙古族自治縣文化體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文化、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培育發展文化、體育產業,推進文化系統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推動和促進文化、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的需求。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文化、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培育發展文化、體育產業,推進文化系統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推動和促進文化、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的需求。?
(四)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市場的行政執法,研究制訂文化、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市場管理隊伍建設。?
(五)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各單項協會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文化、體育社團,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六)協同有關部門對全縣文化、體育設施進行規劃布局,參與制訂文化經濟政策和文體產業發展規劃,加強對文化、體育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
(七)綜合管理全縣文化、體育系統的事業單位,組織指導開展有影響的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籌備、組織參加上一級的文藝會演和體育比賽。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領導班子分工:
局長:丁立軍,主持縣文化體育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社會文化藝術、圖書館工作及文物保護工作,研究、指導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文化體育人才隊伍的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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