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語言康復“十一五”實施方案

一、背景

--我國有聽力語言殘疾人2057萬,其中7歲以下聾兒約80萬,每年新增聾兒近3萬。目前尚有50%的聾兒因貧困無力配置助聽器,80%的成年聽力語言殘疾人不能及時得到聽力康復服務。

--"十五"期間,全國對9.5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康復訓練;為10.6萬名貧困聾兒免費配戴助聽器;培訓專業人員1.4萬名;形成了以中國聾兒康復研究中心為技術資源中心,以省級聾兒康復中心為骨幹,以地市級語言訓練部為依託,以926個縣、鄉、社區語訓班點為基礎的聾兒康復工作體系。

為進一步做好聽力語言康復工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聽力語言康復“十一五”實施方案
  • 任務目標:對8萬名聾兒家長進行培訓等
  • 主要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等
  • 制定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
  • 類型:方案
任務目標,主要措施,經費,檢查統計,

任務目標

--對8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康復訓練;為1.2萬名貧困聾兒免費配戴助聽器並補貼康復訓練經費;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對貧困家庭給予訓練救助。
--對8萬名聾兒家長進行培訓。
--開展成年聽力語言康復工作試點。

主要措施

1.加強組織管理
--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相應政策,審定任務指標、工作計畫,組織考核驗收。
--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聾兒康復協調組承擔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定期考核。
--地方各級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地區聽力語言康復工作計畫,組織實施,並考核驗收。
2.建立完善聾兒康復服務網路
--中國聾兒康復研究中心、省級聾兒康復中心、地市級語訓部要發揮技術資源中心作用,開辦家長學校,指導基層聾兒康復工作;衛生、民政、教育、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縣級語訓班(點),就地就便開展聾兒康復訓練。
--按照《省級聾兒康復中心建設驗收標準》,完善省級聾兒康復中心建設,健全聽覺康復、語言訓練和社區指導三項業務功能。
--堅持社會化工作原則,引導、扶持、規範社會興辦聾兒康復機構。
3.開展成年聽力語言康復工作試點
--選擇有條件的聾兒康復機構改設聽力語言康復中心(部、班),面向成年聽力語言殘疾人,開展耳聾預防宣傳、聽力篩查、康復諮詢指導、助聽器驗配等工作。
--地(市)級(含)以上聾兒康復機構,每年以組派小分隊的形式,為社區和基層的成年聽力語言殘疾人提供康復技術服務。
4.開展貧困聾兒康復救助
--國家對1.2萬名貧困聾兒進行專項救助。全國聾兒康復協調組辦公室負責救助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殘聯會同聾兒康復機構負責貧困聾兒摸底調查及審核工作;有條件的聾兒康復機構、醫療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助聽器驗配、人工耳蝸植入手術,並對貧困聾兒進行康復訓練。
--各級政府繼續加大對貧困聾兒的康復救助投入,利用多種形式,廣開社會渠道,擴大貧困聾兒受益面。
5.加強行業管理,保障聽力語言殘疾人合法權益
--建立聽力技術專業人員及聽力語言康復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完善聽力技術及語言訓練服務的相關行業標準,規範從業機構管理。
--加強助聽產品的監督檢驗,確保質量。
--繼續發展聽力技術服務及語言訓練專業學歷教育,加強從業人員在崗培訓。
6.開展耳聾預防宣傳,普及耳聾防治知識
以 "愛耳日"、"助殘日"為契機,組織宣傳活動,發放普及讀物、宣傳畫冊、教育光碟、知識讀本等,傳授耳聾預防與康復知識;在農村偏遠地區,利用廣播、電視,普及宣傳,提高公眾聽力保健及防聾意識,減少聽力語言殘疾的發生。

經費

1.中央經費:對聾兒康復工作給予補貼,用於聾兒康復訓練、家長培訓補貼、貧困聾兒助聽器驗配及康復訓練補貼。
2.地方經費:用於聾兒康復訓練、家長培訓、貧困聾兒篩查、組織協調、組派小分隊、登記統計補貼。

檢查統計

1.檢查
2008年進行聽力語言康復工作中期檢查;2010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2.統計
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報表的要求,上報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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