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桂發〔2009〕6號),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和《崇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左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
  • 外文名:Congzuo city undertakings for disabled persons the 12th five-year plan
  • 地點:崇左市
  • 類型:十二五規劃
目的,內容,

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桂發〔2009〕6號),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和《崇左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本《規劃》。

內容

一、我市殘疾人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將殘疾人事業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保障殘疾人權益,改善殘疾人狀況,大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殘疾人事業取得了重大進展。“十一五”期間,在全市各級各部門大力支持下,殘疾人事業各項任務指標全面超額完成,為“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實施一批康復重點工程,1.75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復;全市建成特殊教育學校2所,殘疾學生接受教育年年受助、人人受助;全市城鎮殘疾人就業人數1253人,農村殘疾人勞動就業4.03萬人,扶助農村貧困殘疾人1.81萬人,對1.05萬貧困殘疾人進行實用技術培訓;幫助2415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實施危房改造;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例達到96%以上,農村重度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政府全額代繳;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進一步豐富,在自治區殘疾人運動會上,我市殘疾人運動員取得8金、3銀、12銅的好成績,成功舉辦了崇左市第一屆殘疾人運動會;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已成立殘協848個,選聘殘疾人專職委員848人,已建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7個,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500多人次,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案件達80多件。
由於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如殘疾人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社會保障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所占比例還較高,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存在不小差距等。“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實現生態文明富裕崇左奮鬥目標的關鍵時期,必須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不斷縮小殘疾人基本生活與社會平均生活水平差距,促進殘疾人事業長足發展,努力使殘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向著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邁進。
二、“十二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目標和指導原則
“十二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崇左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立足基層、面向民眾”的要求,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使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進殘疾人狀況改善和全面發展,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實現生態文明富裕崇左奮鬥目標作出貢獻。
(一)總目標。
——殘疾人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貧困人口顯著減少,參與和發展狀況顯著改善。
——建立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明顯提高。
——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依法保障殘疾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權利。
——加強殘疾人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殘疾人事業科技套用和信息化水平。
——系統開展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弘揚人道主義思想,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二)指導原則。
1.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殘疾人為本,切實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激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創造社會財富、實現人生價值。
2.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主線,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3.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把殘疾人工作納入目標管理進行考核。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作用,支持殘聯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4.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推進,促進區域和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均衡發展,增強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5.動員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支持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培育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風尚。
6.立足基層,面向民眾,優先解決殘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廣的實際問題。完善制度體系,提高服務能力,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主要工作目標。
1.社會保障。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提高低收入殘疾人生活救助水平。
——城鄉殘疾人普遍加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逐步提高基本醫療和康復保障水平,殘疾人基本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範圍。
——逐步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範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實施助殘慈善項目,推進殘疾人慈善事業發展。
2.公共服務。
——完善康復服務網路,通過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幫助1.87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殘疾人教育保障機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加大崗位開發和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0.13萬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4.3萬人。
——規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保障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扶持2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改善狀況、增加收入、增強發展能力;為1.5萬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改善農村貧困殘疾人住房條件。
——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為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6000人次。
——加強殘疾人公共文化和體育健身服務,進一步活躍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
——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加快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設,為殘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補助。
——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建設,為6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補助。
3.保障條件。
——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無障礙建設、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教育等方面的法規。
——完善殘疾人服務設施。
——加大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
——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建設好專職、專業和助殘志願者隊伍,加快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維權、托養、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方面人才的培養,落實好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專職委員工資福利、工作補貼等待遇。
——按照自治區殘聯的要求,建設殘疾人口基礎信息管理系統以及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信息管理平台,並做好殘疾人事業統計和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
三、“十二五”時期我市殘疾人事業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主要任務: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穩定的制度保障;城鄉殘疾人普遍加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範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將殘疾人普遍納入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並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
2.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範圍。提高對低收入殘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對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家庭給予特別保障。
3.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將殘疾人優先納入就業扶持和就業援助範圍。按規定落實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費補貼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為殘疾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4.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過程中按照自願參保的原則將符合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其中。落實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的政府補貼政策。落實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保險費政策。逐步完善城鎮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制度,將殘疾人基本康復項目和特殊醫療需求列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穩步提高待遇水平。在將重性精神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基礎上,對仍有困難的給予救助。逐步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範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不斷提高殘疾人醫療康復保障水平。逐步規範和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
5.逐步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開展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專項生活津貼試點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試點。逐步對重度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日間照料、護理和居家服務給予政府補貼。落實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
6.統籌規劃殘疾人保障性住房,確保優先安排解決。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工作總體規劃和目標時,要對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設作出安排,並充分體現“統籌考慮”和“優先安排解決”的原則。
(二)康復。
主要任務:完善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服務網路建設;加強殘疾人康復機構能力建設和康復人才培養;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組織實施各類殘疾人重點康復工程,幫助1.87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組織供應0.86萬件各類輔助器具,有需求的殘疾人普遍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政策措施:
1.加強組織管理工作,最佳化政策導向。各級殘聯根據任務目標和自身的職能要求,履行組織實施和管理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實際出台特惠辦法,促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的實現。
2.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教學校、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等作用,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提供功能技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諮詢等康復服務。重點解決農村貧困地區殘疾人康復服務的普及性問題。
3.加強市、縣、鄉三級康復機構的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崇左市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聽力言語康復中心、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和假肢康復中心建設,發揮資源中心輻射作用,擴大規模,拓展功能,努力建成殘疾人康復示範性視窗、康復服務基地和技術資源中心。加強各級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建設,解決場地、經費、人員、設施等問題,以滿足殘疾人不同的康復需求。扶持有條件的市級康復機構建設成為當地康復技術資源中心。加強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室建設,加強民政福利機構、教育機構康復設施建設。
4.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統籌好康復、醫療資源,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適宜的康復設備和人員,建立一批殘疾人社區康復站(室)。依託各級各類醫療、康復、教育機構,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開展規範化社區康復服務,加強社區康復服務能力建設,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為殘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5.實施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制度。實施白內障患者復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訓練、低視力殘疾人康復、聾兒聽力語言康復、肢體殘疾人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麻風畸殘矯治手術及防護用品配置、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重性精神病防治康復等國家重點康復工程。
6.構建輔助器具適配體系,完善輔助器具標準,實施《殘疾人輔助器具機構建設規範》,聯繫和接受自治區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和假肢康復中心的支持和指導,加強各縣(市、區)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站)建設,建立和完善市本級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推廣輔助器具評估適配等科學方法,推進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到家庭。組織供應0.86萬件輔助器具,提高適用性和使用率。
7.加強康復人才培養,提高康復技術水平和康復服務質量。實施康復人才培養項目,培訓康復專業技術人員60名、社區康復協調員600名,使康復專業人才總量增加、結構合理、水平提高。實行康復專業人才資格認證和職稱評定製度。
(三)教育。
主要任務: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免費義務教育,城市適齡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當地普通兒童少年水平;農村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減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
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41號),將特殊教育發展規劃納入《崇左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建立和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根據殘疾兒童少年人數和學習、生活特殊需求安排特殊教育經費,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將特殊教育納入教育督導制度和政府教育評價體系,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2.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貫徹落實國家《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加強特殊教育規劃與布局。總人口數達30萬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區)建立1所特殊教育學校;到2015年,創建崇左市示範性特殊教育學校1所,基本滿足促進兒童少年的多元化特殊教育需求,繼續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加快普及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
3.提高學前受教育率。建立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幼稚園、特教學校、殘疾兒童康復和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實施“陽光助學計畫”,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復教育。到2015年,初步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學前一年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5%,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學前早期康復教育機構。
4.加快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發展。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創造條件招收殘疾學生,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能力,殘疾人教育機構、職業培訓機構、托養機構、扶貧基地等要積極開展殘疾人青壯年文盲掃盲。
5.加快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對在崗特殊教育教師普遍進行培訓。落實並逐步提高特教津貼。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殘疾學生思想道德、科學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質。
6.加大對貧困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廣泛開展各種形式扶殘助學活動,實施“陽光助學計畫”。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復教育,並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免費義務教育。
(四)就業。
主要任務: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0.13萬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4.3萬人;規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有就業需求的各類殘疾人普遍獲得就業服務和培訓。
政策措施:
1.全面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和《廣西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實施陽光就業工程。完善、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單位稅收優惠、殘疾人個體就業扶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等殘疾人就業保護和促進政策。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
2.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和職業能力建設。以就業為導向,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強化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提高培訓後的就業率。
組織參加2014年全區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大力推進職業康復勞動項目,促進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3.貫徹落實國家《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組織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進行資格考試,推進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規範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推進醫療機構錄用盲人工作。組織盲人保健按摩和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展培訓,扶持特困盲人按摩人員就業。
4.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通過提供即時崗位救助、公益性崗位安置、落實崗位和社保補貼等扶持,加大就業援助力度。開展殘疾人就業援助專項活動。督促各類用人單位認真遵守國家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禁止針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維護殘疾人公平就業權利。
5.貫徹落實國家《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規範》,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統一服務對象、業務流程、機構標識、人員標準、服務準則,進行規範化建設,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成獨立的服務場所,為用人單位提供就業信息發布等服務,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心理諮詢、職業適應評估、職業康復訓練、求職定向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人員隊伍建設,依託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培訓殘疾人就業服務與社保協理員60名。
(五)扶貧。
主要任務:扶持2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增加收入、增強發展能力、改善生活水平;幫助1.5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接受實用技術培訓;優先將貧困殘疾人住房納入全市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改善其住房條件。
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和國家《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2011-2020年)》,堅持政府主導,將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群體納入政府扶貧開發計畫,統籌安排,同步實施,重點扶持。
2.繼續實施“黨員扶殘溫暖同行”工程,開展殘疾人專項扶貧。繼續實施中央康復扶貧貼息貸款項目,提高貸款扶持貧困殘疾人戶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加強對扶持貧困殘疾人的能人大戶和扶貧基地的信貸支持。為1.5萬農村貧困殘疾人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合理設定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的培訓項目,使經過培訓的殘疾人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和項目免費向殘疾人提供培訓。
3. 各縣(市、區)要整合自治區、市、縣各級配套扶持資金,努力扶持殘疾人擺脫貧困。每個縣(市、區)建設2個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陽光助殘扶貧基地”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
4. 各級財政對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給予經費扶持。市本級財政2013年至2015年連續三年為14個基地按10萬元/個·年標準安排基地項目經費。各縣(市、區)按不低於市本級1∶1的比例配套本地基地項目經費。
(六)托養。
主要任務:初步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實施好國家“陽光家園計畫”,為殘疾人托養服務提供補助0.6萬人次。
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為重點對象,組織開展托養服務需求調查,摸清底數,制定托養服務發展計畫。
2.建立健全以縣級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幹,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安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
3.大力發展居家安養服務。通過政策和資金扶持,依託社區和家庭,為更多居住在家並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
4.繼續實施國家“陽光家園計畫”,補助殘疾人托養服務0.6萬人次。
5.按照專職與志願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托養服務隊伍建設,培訓管理和服務人員60名。
(七)文化。
主要任務:進一步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活躍殘疾人文化生活,發展殘疾人文化藝術。
政策措施:
1.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宣傳、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支持殘疾人事業。利用電台、電視台、網際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電視台開辦手語欄目。組織好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人道主義進校園等主題宣傳活動。繼續開展“紅領巾手拉手助殘”等活動。
2.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提供設施及信息交流無障礙服務。
3.在全市7個社區實施“文化助殘進社區”項目。組織參加全區殘疾人藝術匯演、全區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藝術匯演。鼓勵扶持殘疾人參加藝術活動和創作,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
(八)體育。
主要任務:加強殘疾人民眾體育工作,促進殘疾人身心康復,提高參與能力;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為自治區殘聯輸送優秀體育人才。
政策措施:
1.為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提供便利。公共體育場館應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使用。與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特殊教育相結合,在社區和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機構、托養機構等單位廣泛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重視農村殘疾人體育工作,引導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健身活動。培養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60名。建設殘疾人民眾體育活動示範點2個。
2.提高殘疾人體育運動水平。舉辦全市殘疾人運動會,選拔優秀殘疾人體育後備人才,建立優秀的殘疾人運動員集訓隊伍,壯大殘疾人體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隊伍。
3.組團參加2013年第三屆全區特奧運動會和2014年全區殘疾人運動會,爭取優異成績。
(九)無障礙環境。
主要任務:加快推進城鄉無障礙建設與改造,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縣(市、區)創建工作;開展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6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
政策措施:
1.新建、改建、擴建設施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快推進既有道路、建築物、居住小區無障礙改造,配備無障礙設備。
2.將無障礙建設納入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與小城鎮、農村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同規劃、同設計、同施工、同驗收。交通運輸、鐵路及城市公共運輸要加大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公共運輸工具要配置無障礙設備。開展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助6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對縣級以上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
(十)法制建設和維權。
主要任務: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良好法制環境;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暢通聯繫殘疾人的渠道,深入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體性的利益訴求。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殘疾人權益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積極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2.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六五”普法,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提高殘疾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知曉率。對殘聯繫統工作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培訓,培訓殘疾人維權工作人員100名。
3.推進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實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建立縣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解決殘疾人法律救助的突出矛盾。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經費補助。
4.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健全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十一)殘疾預防。
主要任務: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資源共享、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實施重點預防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政策措施:
1.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2.實施重點預防工程。建立健全產前篩查診斷網路,廣泛開展孕產期保健和產前遺傳病、殘疾缺陷篩查診斷、新生兒缺陷篩查,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干預制度,有效控制地中海貧血、自閉症、腦癱、重度智力殘疾等先天殘疾的發生。強化計畫免疫和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大量減少傳染病致殘。積極開展高血壓、冠心病、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預防監測和治療,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強初級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內障手術能力,普及青少年視力檢查和眼保健,減少白內障、兒童盲、屈光不正等導致的可避免盲。規範臨床醫療藥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藥物不良反應的措施和不良反應的報告制度,減少藥物致殘。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控制、減少環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殘。重視精神殘疾預防,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
3.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組織好世界精神衛生日、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做好新婚夫婦、孕產期婦女、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婚前衛生指導、諮詢和免費醫學檢查。
4.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實施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建立殘疾預防的綜合信息網路平台和資料庫,開展致殘因素監控和殘疾預防對策研究。
(十二)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主要任務: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和社區殘疾人工作,提高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作用。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完善各級殘在線上構設定,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政策法規、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組織,農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實現全覆蓋。大力培育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和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加強殘疾人專職委員培訓,改善工作條件,為基層殘疾人工作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
3.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建設的規劃和內容。城鄉社區居委會要充分發揮殘疾人協會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開展殘疾人康復、社保經辦、就業服務、日間照料、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無障礙等工作。
4.縣級以上殘聯建立健全殘疾人專門協會,市級殘疾人專門協會要有辦公和活動場所,進一步加強專門協會規範化建設,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加強對殘疾人社會組織的聯繫、指導和支持。
5.加強殘聯幹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幹部隊伍建設納入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選好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縣級以上殘聯要配備殘疾人幹部,市級殘聯領導班子應配有殘疾人幹部。加大各級殘聯幹部培訓力度。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6.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展壯大助殘志願者隊伍。將志願助殘工作納入志願服務總體規劃,開展志願助殘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願者招募註冊、服務對接、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願助殘服務的專業化、常態化、長效化。
7.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作用。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培育、發現自強典型。召開全市“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
(十三)基礎設施建設。
主要任務:加強和完善殘疾人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建立有利於殘疾人平等參與的服務平台,逐步形成覆蓋全區的殘疾人服務設施網路,為殘疾人提供公共服務。
政策措施:
1.利用國家對西部地區重點資助,建設各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和殘疾人托養中心。市本級建成專業化、標準化的殘疾人康復中心;各縣(市、區)普遍建設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2.實施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繼續完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尚未建設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水平,實行資源整合和共享。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規範管理,發揮作用,辦成殘疾人之家,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培訓、康復、文化體育、輔具供應、法律維權等服務。
(十四)科技、信息化建設。
主要任務:配合自治區殘聯做好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及信息化建設工作,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支撐;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理論與實踐研究。
政策措施:
1.建設殘疾人人口綜合數據管理系統,實現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身份認證和基礎信息,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基礎數據。
2.加強基層業務台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路化管理套用,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效性。
3.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條件,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
(十五)殘疾人慈善事業。
主要任務:培育發展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有效機制。
政策措施:
1.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紅十字會、慈善協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鼓勵企事業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四、規劃的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實施好《規劃》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各縣(市、區)要依據《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各部門要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級各部門要將《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民生工程及部門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綜合運用各種財稅支持手段,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規劃》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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