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無哀樂,拼音shēng wú āi lè,是漢語詞語,指音樂本身不具有哀樂情感屬性的美學理論,由三國時期嵇康(223—262或224—263)在《聲無哀樂論》中提出。
嵇康主張音樂本體為“自然之和”,認為音聲與情感無必然關聯,樂聲以平和為體,其屬性由形式要素(單復高埤善惡)決定,情感差異源於聽者主觀體驗。其通過“秦客”與“東野主人”八次辯論展開論述,反對漢代將音樂附庸政治教化的傳統,強調音樂應回歸藝術本體。
該理論採用道家“天人合一”思維模式,將音聲提升至宇宙和諧的高度。後世文藝批評家結合該理論考察文藝本質,其與《二十四詩品》共同構成中國古典美學的重要脈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聲無哀樂
- 定義:音樂本身沒有哀樂之情
- 拼音:shēng wú āi lè
- 性質:漢語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