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航空局

聯邦航空局,是指美國負責管理民用航空各項活動的政府部門。成立於1958年,在美國運輸部領導下工作,總部設在華盛頓。美國民用航空的立法機構,負責制定各項民航法規和制度,也是民用航空活動的組織管理機構。代表國家處理國際民航事務;組織實施全美國的空中交通管理,提供飛行情報服務;審核各類民用航空器的適航情況,頒髮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和適航證;審查民用航空運輸企業,頒發營業執照及規定經營範圍;對駕駛員、維修人員進行考核並頒發執照;對機場的各類航空設施制定標準,頒發合格證,監督檢查安全情況,參予飛行事故調查。

下設9個地區辦事處和空中交通管制中心,處理地區事務。並設有研究所和學院,對民航發展進行科學研究和培訓空中交通、適航管理、機場及運輸方面的管理人員。它制定的聯邦航空條例在世界上影響很大,為不少國家所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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