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學

聖訓學

聖訓學(‘Ilm al—Hadith) 是伊斯蘭教的基本學科之一。它是研究穆罕默德在23年的傳教過程中,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對《古蘭經》的律例,經文降示的背景及含義、基本教義、教法、倫理道德,以及他針對當時的各種社會、政治、經濟、司法、訴訟、商事、農耕和其它重大事件所發表的言論及其實踐活動為研究對象的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聖訓學
  • 外文名:‘Ilm al—Hadith
  • 聖訓學:是伊斯蘭教的基本學科之一
  • 律例:《古蘭經》
  • 第四任哈里發阿里
時代背景,主要內容,遵守原則,

時代背景

該學科產生的時代背景,是由於第四任哈里發阿里(600~661)與敘利亞總督穆阿維葉(600~680)之間因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577~656)的被殺而產生的矛盾和鬥爭爆發以後,阿拉伯各政治集團、氏族集團、教派集團,在激烈的政治、思想鬥爭中,為支持各自的理論、主張而偽造聖訓的現象相當普遍,造成穆斯林內部的混亂。於是,早斯的許多穆斯林學者面對這一情況,為了辨別聖訓真偽,維護聖訓的經典地位,使伊斯蘭社會能夠按照穆罕默德的遺訓和實踐原貌奉行伊斯蘭教,遂進行了大量艱苦的工作和遊學考察活動。經過長期的認真研究,他們制定出各自大體相同的規範的學科概念和理論方法,對各地流傳和個人收藏的聖訓和傳述世系進行全面蒐集和精心整理,並在此基礎上加以綜合分析,系統研究。然後再經過比較與評論予以篩選、揚棄,區分真偽,分別予以輯錄、定本,以警世人,杜絕偽造聖訓行為的發生。聖訓學在其發展過程中還出現了各種流派,有古典聖訓學和後期聖訓學之分。儘管在具體規則和運用方法上有所不同,但總的目的和原則仍然相同。該學科,到後來以布哈里(810~870)和穆斯林·本·哈賈吉(821~874)二人的理論為集大成。此外,還有達爾庫圖尼(al-Darqutni,919~995),以及較晚的腦威(al-Nawawi,1233~1277)、伊本·哈傑爾·阿斯格拉尼(ibn Hajar al-'Asqalani,1372~1449)、艾尼(al-'Ayni,1361~1451)和蓋斯塔拉尼(al-Qastallani,?~1517)等聖訓學家也都作出了很大成就。什葉派又有與遜尼派不同的聖訓學體系,其原則是,必須以歷代伊瑪目·傳述的聖訓為教義、教法的主要源泉和依歸。按照這一原則,他們輯錄有自己的聖訓經籍。艾巴德派也輯錄有自己的聖訓經籍。

主要內容

聖訓學研究的主要有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關於聖訓在教法領域的地位
該學科把聖訓列為除《古蘭經》外的教法第二源泉,是對《古蘭經》明文規定的權威性闡釋、補充和強調;是立法時僅次於《古蘭經》的經典性理論根據,是創製教法律例時的典範;是確定倫理思想與道德修養及立論立說時的重要依歸;是排難解紛、進行判決時的有力佐證;是穆斯林效法的行為準則。
關於辨別聖訓真偽的原則和方法
該學科規定,每段聖訓是否真實可靠,首先就要核查每段聖訓的傳述世系是否真實可靠,即每個傳述世系是否完整無缺,其中的傳述人物是否公正誠實。為此,古典聖訓學家擬定了這樣一條公式:傳述世系中各傳述人必須依次相連結而無遺漏現象;傳述世系從尾至首必須追溯到一位著名的聖門弟子,所有傳述人都必須為人誠實可靠,傳述謹嚴、精確。此外,還包括傳述人如何由他人聽傳聖訓和向他人口傳聖訓,以及哪種人傳述的聖訓可以接受,哪種人傳述的聖訓不可以接受,甚至傳述人的政治背景和歷史狀況如何,都必須考查清楚。後期的聖訓學家,除堅持古典聖訓學家的標準外,又增補了新的標準,即:還要考查聖訓是否符合《古蘭經》的精神和穆罕默德的品格,是否符合理性原則;已定本的聖訓集是否為原稿,有無篡改。
關於聖訓的分類
從聖訓的傳述世系來看,有兩種分類法:第嚴種是按單一的傳述世系進行分類,通過這一線索傳下來的聖訓按其可靠性依次分為真實的聖訓,良好的聖訓和弱而無力的聖訓。聖訓學規定,真實的聖訓前邊必須帶有傳述確切、公正的傳述人與傳述確切、公正的受傳人依次連結而無中斷現象的傳述世系,這一傳述世系必須由尾至首一直追溯到穆罕默德本人,其中無任何意外情況和其它缺陷,傳述人和受傳人都必須信仰虔誠、公正廉潔、作風正派,聽傳、背記和口傳都必須準確無誤。符合這些原則的聖訓,在教法上居於被採納的地位。良好的聖訓也具備真實可靠等條件,只是部分傳述人達不到真實的聖訓傳述人在準確無誤方面所達到的等級。弱而無力的聖訓,既不具備可採納性,也不具備前兩類聖訓所必具的真實可靠等條件。其弱點是傳述世系本身不相連結,不是中間漏人,就是開頭漏人,傳述世系和聖訓正文中常有混亂現象或含有影響其可靠性的某種缺陷和意外情況。第二種是按多個傳述世系進行分類,通過多個傳述世系傳下來的聖訓,其可靠性要大大超過從單一傳述世系傳下來的聖訓。這類聖訓分為眾傳的聖訓,著名的聖訓和單傳的聖訓。眾傳的聖訓較之單傳的聖訓更為可靠有力,故能使人獲得確切的知識,著名的聖訓因未達到眾傳的聖訓等級而居於眾傳與單傳二者之間的中間等級,單傳的聖訓是一個或兩人傳述的聖訓,這種聖訓因有訛傳和錯誤之可能,故不能使人獲得確切的知識。
關於各種專用術語的確定
如傳述世系由尾至首追溯到一位著名聖門弟子的聖訓,被稱為“麥爾夫爾”(Marfu‘)的聖訓,傳述世系中遺漏第一代傳述人的聖訓,被稱為“穆爾賽勒’,(Mursal)的聖訓,傳述世系中遺漏其他傳述人的聖訓,被稱為“蒙蓋推爾”(Munqati‘)的聖訓。這種術語約有100多個,另外,各家還有一些獨特的術語。
關於傳述人的情況的核查、考證方法
包括傳述人的民族、出生地、生卒年月及其別名、諢名、渾號,性格、品格、操守、歷史等情況的
關於聖訓的輯錄方法
輯錄方法有5種:第一種是把聖訓按所涉及的問題分門別類予以輯錄;第二種是把聖訓按第一代傳述人的名字分別輯錄;第三種是把聖訓按第一代傳述人的民族排列次序分別輯錄;第四種是把聖訓按第一代傳述人信教先後的次序排列分別輯錄;第五種是把聖訓按正文第一個詞的詞頭字母排列順序分別輯錄。(7)關於聖訓的分級。聖訓學把真實可靠的聖訓分為7級:第一級是布哈里和穆斯林·本·哈賈吉兩家所輯錄的聖訓,又稱“會同”的聖訓;第二級是布哈里獨家輯錄的聖訓;第三級是穆斯林·本·哈賈吉獨家輯錄的聖訓,第四級是他人按布哈里和穆斯林·本·哈賈吉兩家的原則輯錄的聖訓;第五級是他人按布哈里獨家的原則輯錄的聖訓;第六級是他人按穆斯林·本·哈賈吉獨家的原則輯錄的聖訓;第七級是權威的聖訓學家公認的聖訓。

遵守原則

聖訓學還規定,任何人對聖訓的研究,都必須遵守以下原則:第一,要堅持公正的判斷態度。即要求對傳述人必須持客觀態度,對他們進行判斷時決不允許摻雜個人恩怨。第二,要堅持準確的研究方法。即斷定某一傳述人所傳聖訓是否真實,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判斷誠懇、看法準確,而不隨意下結論。第三,要堅持嚴肅的學風。即研究傳述人的生平和作風時籮必須從維護聖訓的目的出發,堅持原則,正確提出自己對傳述人的看法和意見,而不必涉及有損於他們人格的方面,或者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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