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

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

“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系中國政府明令查禁取締的由左坤於1988年8月在台灣建立的邪教組織,又稱“聖靈重建教會”或“全福音左坤使徒教會”,簡稱“血水聖靈”。1987年開始滲入大陸,1995年被認定為邪教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
  • 簡稱:血水聖靈
  • 創立時間:1988年8月
  • 創立人:左坤
  • 性質:邪教
組織頭目,思想來源,內部架構,傳播情況,邪教特點,宗教區別,社會危害,

組織頭目

其頭目左坤,男。1930年10月出生,原籍江西九江。1949年,隨國民黨青年軍入台。
1965年9月,加入台灣邪教組織“新約教會”(“基督靈恩布道團”),擔任該組織“石牌教會”負責人,長期從事非法傳教活動。1985年,因在台北非法傳教,被台灣司法機關判刑。
1988年8月,左坤建立“血水聖靈”組織,拼湊了《全備福音》、《辯明證實福音的職事》、《聖徒蒙恩見證集》、《生命之光》、《使徒職分》、《大詩歌本》、《屬靈首領》、《神跡奇事異能》、《進神國》等書籍,組織成員傳唱《使徒職份從何而來》、《想念使徒左弟兄》、《想念屬靈父親》等讚美詩歌。台灣當局認定其具有邪教傾向而予以擠壓。為逃避打擊,左坤由台灣移民至美國,並向教徒收取“奉獻金”的方式,開辦經濟實體,籌集資金。

思想來源

“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冒用基督教的名義,打著基督教的幌子,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說,宣揚“末世論”,矇騙發展控制成員,建立了嚴密的組織體系,蠱惑信徒仇視社會,千方百計騙取錢財,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其邪說之荒誕、斂財之惡劣、危害之嚴重令人髮指。

內部架構

“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始終把向境內傳播作為其發展重點,通過派遣骨幹以探親、旅遊、投資等名義入境傳“教” ,秘密發展成員,建立地下組織,其總部利用網際網路不斷發布左坤的“指令”,加強對成員的精神控制。該組織在境內建立了一大批基層“教會“和聚會點,活動涉及大部分省(區、市),聚脅了大量不明真相的民眾。左坤自稱是“神的使徒” ,對所有“教會”發號施令。 “教會”下設“帶領同工”、“同工”、“長老”、“執事”等職務,形成了“使徒” (左坤)、“總帶領同工”、“帶領同工”、“長老”、“執事”的5 級職務體系。在境內劃分了若干大區,直接歸左坤及其總部操縱指揮,形成了總部、大區、省片部、片區、教會、聚會點的 6 級組織架構。各大區內設福音隊、後勤生意組、青少年造就組、文字組、文藝組等機構,專門從事傳“教” 、經營經濟實體、培訓青年骨幹、對外聯絡等活動。組織內男性稱為 “使者”,女性稱為“使女”,互成兄弟、姊妹或b(男)、s(女);組織嚴密,實行一級管一級、單線聯繫制度,聯絡時以代號相稱;活動場所懸掛旗上繪有地球、奔馬、老鷹等圖案組成的“真理大旗”,成員穿印有獅子、牛、人、鷹等四活物圖案的服裝;

傳播情況

總部在台灣台北市,在教主左坤之下,分別設東方和西方兩個總部,東方總部設在台灣台北市,負責台灣和大陸在內的亞洲國家和地區的活動;西方總部設在美國洛杉磯市,負責亞洲以外國家和地區的活動。該邪教組織將北方片區總部設在北京,北方片區下的北京教區下設天通苑豐臺通州燕郊四個教會,據稱在北京有信徒近百人。
1994年12日~15日,台灣“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在山東省歷城區部分鄉鎮建立的非法宗教組織“聖靈重建榮耀教會”被取締。
1998年5月,黃愛平、李鳴龍經周華健介紹,加入“聖靈重建教會”,分別被立為“長老”和“同工”,並積極發展該邪教組織信徒共40人,建立了該邪教組織在廈門的分支組織,設立聚會點,每周定期組織信徒聚會,宣講邪教教義,進行唱“聖歌”、跳“聖舞”及發展邪教信徒活動。2001年1月17日晚,黃愛平、紀慶軍與信徒共15人在黃愛平租住處聚會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並繳獲用於傳播邪教的大量書籍、錄音錄像設備、資料和迦南座標誌圖、點名冊等。當晚,李鳴龍亦在廈門被抓獲。2002年2月,福建省廈門市公開宣判一起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被告人黃愛平、李鳴龍、紀慶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1999年11月23日,內蒙古科爾沁右翼前旗涉及境外邪教“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布道團” “9·25”專案,歷時56天告破。

邪教特點

(一)神化教主。該組織歪曲《聖經》,大力推崇教主崇拜,左坤自稱是“神的使徒”對“教會”發號施令。歪曲《聖經》中“神再來之前,要從東方興起一人”等內容,神化自己是“神在末世揀選的僕人和使徒”,是“屬靈信徒的父親”,要求信徒稱其為“老爸”或“爸爸”。精心編造歪理邪說,蒙蔽青少年信徒。
(二)宣傳“末世來臨論”,進行恐嚇和威脅。極力渲染自然災害的恐怖,鼓吹末世災難臨近,並編造所謂異象“見證”,恐嚇世人只有加入該組織,“才能逃避神要降臨到人國的大審判”。
(三)秘密聚會,活動詭秘。定期開展“冬令會”(春節後)和“夏令會”(暑期)、野外聚集等聚會活動,都是秘密進行,選擇的地點比較隱蔽。該組織骨幹成員均用化名,採取秘密活動方式。單線縱向聯繫,橫向之間互不聯絡。聚會活動都在晚上進行,時間地點臨時通知。大量使用代號和暗語,如 K 代表同工、B 代表弟兄、S 代表姊妹、CH 代表“教會” 、OK代表左坤等。對電話號碼進行加密,如改變數字排列順序、用英文字母代替阿拉伯數字等;見面和接頭使用暗號、暗記。骨幹成員與境外總部之間通過網際網路加密郵件聯繫。
(四)制定“切結書”等苛刻的教規。禁止信徒與外界聯繫,否則將受到懲罰,並要求入教信徒在“宣誓書”上籤字保證,強化精神控制。
(五)以商養教,大肆斂財。要求信徒不僅要會傳福音,還要會經營後勤,通過收取“奉獻款” 、創辦經濟實體或從事小型經營活動,瘋狂聚斂錢財。
(六)政治上攻黨和政府。宣揚“推翻人的國度,建立神的國度”,宣稱該組織是“進神國做王唯一的通天道路”,煽動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攻擊中國政府是“暴政”法律是“惡法”,聲稱要“打倒無神論者”,“拯救在共產主義底下被逼迫人們的靈魂,建立基督國度”。左坤還多次在其組織網站上發布公開信,攻擊政府有關機關。

宗教區別

冒用宗教的名義進行傳播的邪教,與宗教有一些相似之處,但是,邪教終歸不是宗教,它與宗教有著本質的區別。
1、宗教教人遵紀守法,邪教則指使成員從事恐嚇、綁架、殺人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
2、宗教教導人們遵守道德,邪教則使用種種伎倆騙斂錢財,煽動成員拋棄家庭,蠱惑婦女以色情手段拉人下水,邪教頭子還以“傳教”和救人為名玩弄、姦淫婦女,敗壞社會倫理。
3、宗教強調服務社會,邪教則宣傳社會是墮落的,是魔鬼當道的末法時代,煽動成員仇視社會。
4、宗教要求信徒接受黨和政府領導,邪教則攻擊政府是邪惡政府,要建立神的國度來取而代之。
5、宗教有合法登記的團體組織和活動場所,邪教則秘密建立非法組織,沒有公開的活動場所,從事地下活動。
6、宗教教導人們與家庭成員和周圍的人和睦相處,邪教則要求成員向家人和社會隱瞞真相,拋棄家人,遠離社會進行秘密的非法聚會。
7、宗教尊重生命,邪教則蠱惑成員為了升入天堂或者追求圓滿而捨棄生命,甚至殘害生命。

社會危害

境內“血水聖靈”教組織日益呈現出傳“教”職業化、經營企業化、行為狂熱化、成員年輕化的發展趨勢,社會危害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一)嚴重影響人民民眾的安定生活。左坤將邪教組織裝扮成家庭組合形式,在教內以家長自居,要求信徒稱其為“老爸”、“大大的老爸”,在聚會時都要為其祈福、禱告,以虛假的“父愛”欺騙信徒感情,添加精神枷鎖。許多人被拉攏加入“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後,痴迷於“教”內事務,有家不回,拋舍親情,原有的正常社會關係基本中斷,以致夫妻反目、 家庭失和或支離破碎。 “血水聖靈”骨幹成員被洗腦後,喪失了自我判斷和選擇的能力,遊走於正常社會生活、工作之外,心甘情願為該邪教組織“奉獻”自己的勞動, “奉獻”自己的所得,成為被左坤隨意驅使的“行屍走肉” 。
(二)騙取信徒的血汗錢。“血水聖靈”邪教組織建立“後勤組”,剝削信徒勞動,大肆騙斂錢財。該“後勤組”經營服裝店,燒烤攤等,從事這些活動的信徒均為青少年,為了能夠賺取更多的錢來取悅左坤,每天都要勞作到深夜,每月在扣除房租和維持最低生活需要的費用後,將全部收入上交左坤。
(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左坤提出了以青少年為主的發展思路,要求境內外各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培養。為在思想上完全控制信徒特別是青少年信徒,該邪教組織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對信徒進行洗腦,徹底改變了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使許多青少年受到蒙蔽,誤入歧途。該組織專門設立“青少年培訓點” ,重點發展和培養有文化的青少年骨幹,在大專院校比較集中的城市建立傳“教“點,以便向高校學生群體滲透。其境內骨幹大部分在 20-35 歲之間。
(四)危害國家政權,影響社會進步發展。左坤在《生命之光》149頁寫到“宗教信仰自由是罔顧天理及世人死活的殘酷措施”,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作王的作息》中寫道“共產黨的惡事做絕了”,在信徒中以各種方式散布反動言論,惡毒攻擊黨和政府,帶有明顯的政治野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