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和諧說

美在和諧說是主張美的本質、特徵在於和諧的一種學說。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音樂的美是不同音調的和諧統一,物體的美在於它是圓球形或符合“黃金分割律”,天體和人體因受數與和諧的原則支配而使人體的內在和諧與宇宙的外在和諧相契合。赫拉克利特認為協調產生於差異對立,不同因素的對立鬥爭產生最美的和諧。

亞里士多德認為和諧是美的特性,斯多葛派將“和諧”範疇與宗教神學結合起來,認為字宙的和諧秩序是受上帝控制的。德國萊布尼茨認為現實世界由於上帝的安排而有秩序,符合寓雜多於整一的和諧原則,呈現出“預定的和諧”的美。中國古代美學從社會關係和藝術角度進行美的和諧的探討。季札論樂以“和”作為標準。孔子提出“中和之美”的理論。老子認為“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這些現實存在的對立統一關係成就了自然和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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