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傳坤

羅傳坤(逝世於2025年8月12日),重慶涪陵區養殖戶。2019年6月承包涪陵區江北街道高家村大塘灣魚塘,同年8月與涪陵電力公司簽訂用電契約。2021年7月5日,珍溪供電所所長劉軍發現其通過繞越用電計量裝置竊電,經鑑定竊電金額20341.28元。7月6日雙方協商確定繳納12萬元違約電費,羅傳坤簽字承諾一周后繳款。

2021年7月14日,羅傳坤因分期繳費遭拒,在供電所辦公室持摺疊刀連續捅刺劉軍胸腹部20餘刀致其心臟破裂死亡,並刺傷勸阻職工周勇、徐忠林後投案。2022年8月重慶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死刑,經抗訴維持原判。202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同年8月12日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傳坤
  • 逝世日期:2025年8月12日
人物事件
2021年,珍溪供電所所長劉軍帶隊發現承包重慶市涪陵區江北街道高家村大塘灣魚塘從事漁業養殖的羅傳坤竊電。
2021年7月5日22時許,珍溪供電所發現羅傳坤電流採集數據為“0”,所長劉軍隨即帶隊到羅傳坤家,發現其正通過繞越用電計量裝置的方式竊電。7月6日下午,羅傳坤和劉軍商量好繳納違約電費的數額,並在兩張空白單子上籤字,羅傳坤表示一周后繳錢。
2021年7月14日,是羅傳坤應當繳納“違約竊電費用”的日子。下午4時許,羅傳坤駕車前往珍溪供電所處理竊電事宜,在劉軍辦公室提出分期繳納違約使用電費,遭到劉軍拒絕,當即從包內拿出摺疊刀捅刺劉軍。見劉軍起身反抗呼救,繼續持刀連續捅刺劉軍胸腹部、頭頸部,供電所職工周勇、徐忠林試圖阻止行兇也被刺傷。逃離案發現場後,羅傳坤撥打110電話投案。劉軍被送往涪陵中心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繫心髒破裂死亡;周勇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徐忠林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
2022年8月11日,重慶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傳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羅傳坤不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此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2025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了對羅傳坤的死刑判決。8月12日,羅傳坤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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