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保文

長治市長子縣鮑店鎮民政服務中心負責人羅保文在低保覆核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羅保文在承擔鮑店鎮東村低保覆核工作中,未按規定入戶調查、未組織東村低保覆核評議會議,對東村上報的低保評議資料未認真審核把關,造成不符合條件的5戶5人被評為低保對象,違規領取低保金12729元。2018年5月,羅保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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