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平均法

總平均法

所謂總平均法是指將期初存貨評估額與當期購進額的合計額用期初存貨量與當期購進量的合計數量除,求出平均單價,然後乘上期末數量後,算定期末存貨額的方法。加上所得到的實際原價的近似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總平均法
  • 外文名:Total average method
  • 分類數學術語
特點,用途,

特點

它具備的長處是使價款變動的影響平均化。但又留下了計算繁雜、平均單價的尾數處理等技術性困難。

用途

總平均法首先需要明確成本的具體核算內容。有的銀行只將利息支出作為成本的核算內容,有的銀行還將為組織負債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作為成本的核算內容。用只包括利息支出的成本計算出來的內部資金利率對銀行的資產經營部門有利,對負債經營部門不利,因為此內部資金利率不足以彌補每單位資金的全部成本,因此用這個利率計算負債經營部門的利潤,結果是負債經營部門虧損。用利息成本加營業費用的成本口徑計算出來的內部資金利率, 相對於只包括利息支出的成本計算方法,能夠更公平地衡量銀行資產經營部門的貢獻。但是,帶來的問題是由於這種方法等於承認負債部門發生的所有費用都是合理的,因此不利於負債部門節約開支。具體採用哪一種成本口徑,由銀行的管理層根據本行的經營戰略來制定。平均成本法按照計算資金的範圍,又分為所有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有息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和利率敏感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
所有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
計算方法為用銀行總利息支出除以銀行所有可投資資金,可投資資金指銀行扣除準備金和備付金後的所有負債來源,即負債與所有者權益減去準備金和備付金。
有息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
計算方法為用銀行總利息支出除以銀行所有有息資金,有息資金指銀行可投資資金中有利息支出的部分,即負債與所有者權益減去所有者權益和準備金。
利率敏感資金成本加總平均法
計算方法為用銀行對市場利率敏感資金的利息支出除以銀行所有利率敏感的資金來源,利率敏感的資金來源主要指與公開市場業務有關的資金,主要包括向央行借款、同業拆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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