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

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是指以縣級醫院為龍頭,整合縣鄉醫療衛生資源,實施集團化運營管理。著力改革完善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服務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利益共同體、管理共同體,促進縣域內醫療衛生資源合理配置、醫共體內人員正常流動、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就醫秩序合理規範,逐步實現“制度強、服務強”“人民健康水平高、對醫改滿意度高”的“兩強兩高”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
  • 簡稱:縣域醫共體
根據當地區域特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數量、縣級醫院水平差異等實際,組建若干個(一般不超過4個)以縣級醫院為龍頭、其他若干家縣級醫院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的緊密型醫療集團作為醫共體。鼓勵縣域內非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醫共體具有獨立法人地位;醫共體內醫療機構可不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基本功能定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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