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仙都風景旅遊區管理委員會

縉雲縣仙都風景旅遊區管理委員會位於縉雲縣,主要職能是制定仙都風景名勝區和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的規劃與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縉雲縣仙都風景旅遊區管理委員會
  • 地點:縉雲縣
  • 性質:旅遊風景區
  • 職能: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農村工作辦公室,規劃發展科,行業管理科,市場開發科,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風景旅遊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仙都風景名勝區和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的規劃與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和實施《仙都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及各景區(點)詳細規劃。
三、負責仙都風景名勝區開發建設,根據規劃,負責仙都風景名勝區與縣城城市規劃區重疊區域內建設項目(含民居建設項目)選址的審核報批或審批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仙都風景名勝區與縣城城市規劃區非重疊區域內建設項目(含民居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審核報批或審批工作;參與景區規劃建設監察的執法管理。
四、按照規劃要求,負責景區的園林綠化、封山育林和景區內林木採伐的審核工作。
五、負責仙都風景名勝區保護監察的執法管理,處理破壞風景旅遊資源及建設設施的違法違章事件。
六、負責全縣一星級賓館、旅遊涉外定點飯店、旅遊定點餐館、旅遊產品定點企業、旅遊服務定點商店、旅遊定點娛樂場所的審批工作;負責旅行社、二星級及以上的賓館、旅遊交通運輸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定點單位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指導;負責旅遊行業的執法管理,培育、發展、規範全縣旅遊市場。
七、綜合管理景區內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及清潔衛生工作;負責景區內的賓館、商店、餐館、茶室、攤位、交通運輸和遊樂場所的審核工作。
八、負責景區內礦產資源開發的審核工作;履行各有關職能部門 依法委託的管理職能。
九、統籌管理仙都風景區內的旅遊秩序、治安、保衛工作。
十、負責編制實施仙都十二個村的經濟社會發展等各項規劃;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經濟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
十一、切實抓好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工作,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強農業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切實做好民政事務、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救濟救助等工作。
十二、完善對村(居)民委員會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指導,幫助村(居)民委員會制定落實工作制度、“村規民約”;加強農村土地等承包契約管理,推進村務、財務公開;健全完善村級財務、土地、契約等檔案的統一集中管理;加強基層民主建設,推進村(居)民委員會自治。
十三、負責仙都鄉鎮財政管理;做好經濟社會統計和村級財務內審監督工作;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機制。
十四、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1、協助管委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各科室的有關工作。
2、負責對管委會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的落實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3、負責文秘、人事、機要、檔案、信訪、信息、保密、財務(鄉鎮財政)、綜合統計工作。
4、負責管委會機關後勤事務、固定資產管理、景區(點)門票管理工作。
5、負責對外聯繫和接待工作。

農村工作辦公室

1、負責仙都農管處12個行政村的農業、農村、農民服務工作。
2、負責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務和公共事業管理工作。
3、負責做好經濟社會統計和村級財務內審監督工作;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機制。
4、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調解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5、負責仙都農管處的黨務和組織建設工作。
6、負責轄區內的土地徵用、拆遷等政策處理工作。

規劃發展科

1、負責全縣風景資源的勘察調查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管理工作。
2、負責指導景區內村莊的建設工作。
3、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
4、負責辦理仙都風景名勝區與縣城城市規劃區重疊區域內建設項目(含民居建設項目)的選址的審核報批或審批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仙都風景名勝區縣城城市規劃區非重疊區域內建設項目(含居民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審核報批或審批工作。
5、負責風景區的園林綠化的規劃管理和實施工作。
6、負責景區內各項工程的建設管理,基礎設施和國有房產的維修工作。
7、負責編制和報批風景區內重大(要)建設項目的投資計畫及項目庫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8、負責風景區規劃建設的監察管理工作。
9、履行各相應職能部門依法委託的管理職能。

行業管理科

1、負責全縣旅遊業的行業管理。
2、負責推廣旅遊行業標準、規範服務、旅遊商品開發及旅遊統計。
3、負責指導全縣旅遊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漂流、纜車等特種旅遊項目的審核工作。
5、負責旅行社資格審核、申報、年檢及星級賓館申報、推介、評定等工作。
6、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資格考試、年審考核工作;履行各相應職能部門依法委託管理職能。
7、組織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處理,督促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旅遊安全等工作。

市場開發科

1、負責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計畫的編制工作。
2、負責旅遊市場開發策劃和宣傳行銷工作。
3、負責旅遊節慶、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工作。
4、負責掌握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指導駐外辦事處日常工作。

單位地址

浙江省縉雲縣新區廣電大樓7-8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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