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總額

編制總額,即全國或某地區、某層級、某系統內所有或某類人員編制的總員額。編制總額,特別是全國的編制總額,是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有機部分。

編制總額,即全國或某地區、某層級、某系統內所有或某類人員編制的總員額。編制總額,特別是全國的編制總額,是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有機部分。因此,核定編制總額是人員編制管理的基本方法。根據憲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全國行政編制的核定權和調整權屬於國務院。在中央核定的編制總額內,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還要逐級分別核定和下達本系統、本區劃內下一級具體地區相應的編制總額。核定編制總額一般只在機構改革或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發展發生較大變化時才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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