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表

試算表

試算表是會計核算中,期末根據各總分類帳戶餘額記錄編制,據以進行試算以檢查帳戶記錄有無錯誤的一種計算表。在我國實際工作中編制的試算表,稱“總分類帳戶餘額表”或“本期發生額對照表” 。在借貸記帳法下,通常設有“帳戶名稱”欄和“期初餘額”、“本期合計數”、“期末餘額”三個金額欄,各金額欄再分為“借方”和“貸方”。表中各帳戶的期初借方餘額加上本期借方合計數減去本期貸方合計數,即期末借方餘額; 各帳戶的期初貸方餘額加上本期貸方合計數減去本期借方合計數,即期末貸方餘額。各金額欄的借方總數和貸方總數應各自相等。

基本介紹

簡介,編制方法,編制步驟,

簡介

通過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餘額對照表,除可驗算全部總分類賬戶發生額期末餘額是否平衡外,還可一般地了解該期間經濟活動和預算執行的概況;另外,該表提供的數據通過必要的計算和調整,也可作為編制會計報表的重要依據。實際工作中,有時在試算表中只列示賬戶的期末餘額,稱為“差額試算表”或“賬戶餘額”試算表,或只列示賬戶的本期發生額,稱為“本期發生額試算表”。

編制方法

試算表可在結賬前編制,亦可在結賬後編制。前者稱“結賬前試算表”,可以檢查結賬之前,各賬戶的記錄是否正確無誤,為順利完成結賬工作做事先的準備;後者稱“差額試算表”,可以檢查各賬戶結賬後的餘額是否正確,並為編制會計報表提供依據。

編制步驟

試算表的具體編制方法,首先是結計總分類賬賬戶的借、貸總額及餘額,然後選定試算表的格式,再依格式匯列,其主要步驟如下:
1、將選定的空白試算表取出,填注編制試算表的日期。
2、依總分類賬各賬戶的編號(或頁次)、名稱,順序列於“類頁”及“會計科目”欄。
3、將總分類賬各賬戶借、貸方總額或餘額,依試算表的格式,分別記入各該會計科目,同行的相應金額欄內。
4、然後就表內借、貸總額或餘額各欄,的金額數字相加求其和,以驗算其合計數是否借、貸平衡(相等)。
5、如無抄寫、結計錯誤,則其加計的借方總額與貸方總額,借方餘額貸方餘額的合計數,必然相等;然後填入試算表最後一行,或最後一筆賬項的下一行,並在同行會計科目欄,加注“合計”字樣;最後,在金額欄的合計數上畫一單線,表示相加;在合計數下畫雙線,表示試算完成,並正確無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