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總量平衡

經濟總量平衡是指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之間的平衡。用公式表示就是社會總需求=社會總供給。社會總需求是社會生產所需要的生產資料和人們生活所需要的消費資料的總和,社會總供給是社會所能提供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總量。社會總需求總供給的平衡實際上是社會總產品的需求與供給的平衡。撇開社會總產品中的物質消耗部分,經濟總量平衡也就是國民收入的需求與供給的平衡。從需求角度考察,一定時期內國民收入的支出等於投資支出和消費支出的總和,即國民收入=投資支出+消費支出; 從供給方面考察,國民收入經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按其最終用途劃分為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兩部分,即國民收入=積累基金+消費基金。

故經濟總量平衡公式又可寫成: 投資支出+消費支出=積累基金+消費基金。這一平衡既是價值平衡又是實物平衡。在價值形式上,表現為貨幣形式的支出總量等於貨幣形式的收入總量。在實物上,投資和消費的比例必須同兩大部類產品的供給結構相適應。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關係只是一種趨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總需求與總供給的絕對平衡只是偶然的例外,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通常是一種大體平衡。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是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的關鍵。只有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才能滿足客觀存在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的比例性要求。實現經濟總量平衡的因素很多,但關鍵是適當控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使投資支出與積累基金相適應,合理掌握生活消費增長的幅度,使消費支出與消費基金相適應。保持經濟總量平衡的指導思想是: 自覺地及時解決經濟生活中出現的不平衡,以經常性的小調整來避免比例嚴重失調情況下被迫進行的大調整。經濟總量平衡必須是合理經濟結構基礎上的總量平衡,如果結構不合理,總量平衡可能掩蓋著國民經濟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實際存在的不平衡,結構合理與否直接影響著經濟總量平衡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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