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加強我縣依法行政,及時掌握我縣依法行政的情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 地點:綏陽縣
  • 類型:報告制度
  • 內容:依法行政報告
針對對象,發布內容,

針對對象

綏陽縣依法行政報告

發布內容

一、依法行政報告的主體
依法行政報告的主體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和垂直領導部門。
二、依法行政報告的內容
(一)推進依法行政進展情況,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情況;
2、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情況;
3、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情況;
4、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情況;
5、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情況;
6、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情況;
7、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情況;
8、完善措施,切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三、依法行政報告的形式
以書面形式報告。
四、依法行政報告的報送時間及報送單位
各部門於每年2月底前將本部門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報送縣政府法制辦,由縣政府法制辦匯總後報告縣政府相關領導。
經縣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後,由縣政府法制辦按規定將我縣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向市政府法制辦報告。
五、依法行政報告的要求
(一)根據《綱要》和《決定》的要求,各單位的行政首長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督促落實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畫,督促落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制度,確保《綱要》和《決定》得到全面正確執行。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落實具體負責依法行政報告工作的人員,切實做好本單位、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況報告。
(三)報告內容要實事求是,既要有措施、成效,也要有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做到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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