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招教師

簡介

統招教師,是指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統一公開招聘考試,並被聘用的教師。2009年3月30日媒體訊息“今年開始,全國各地中國小新任教師應全部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試,並按規定程式擇優聘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逕自行聘用教師。”

概述,社會反應,

概述

教育部表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畫”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國小教師自然減員補充,統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式擇優聘用。
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加大,同時部分農村學校特別是中西部邊遠貧困地區農村學校教師仍緊缺,畢業生下不去,合格教師難以補充的問題仍突出。教育部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一方面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特別是農村學校師資力量,一方面也能有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為此,教育部表示,“特崗計畫”要形成規模,教師基數大、缺額較多的省份,每年設崗不少於1萬個,要經過努力,爭取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達到20萬個。
教育部表示,堅決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教師隊伍,嚴禁在有合格師資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重點做好農村中國小教師補充工作。各地將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作為教師招聘錄用的前提條件和職務晉升的必要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專任教師。

社會反應

針對教育部的相關政策,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教育局局長韓經權3月29日表示,關鍵不在於誰招聘,而是在於讓城鄉教師編制標準統一,不能再讓城鄉教師編制倒掛。他介紹說,僅新安縣一個縣就缺少教師編制500人,但“如果我們領導要招聘教師,卻要追究領導的責任”。
韓經權表示,有不少人想到農村當教師,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大學生,但現在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卻決定不了編制,“不管誰招聘,現在就需要的是農村和城區的教師編制標準相同。”他認為以農村教學點分散為由限制農村教師編制標準的做法不合理,“我們首先是要滿足農村學校的教師需要,然後才考慮其他的問題。”
據了解,中國現行的是2001年中國小教師編制標準,城市、縣鎮和農村分別規定小學生師比為19:1、21:1和23:1,國中生師比為13.5:1、16:1和18:1。這一編制標準與我國廣大農村地廣人稀、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學校規模較小、成班率低,存在大量村小特別是尚存在10萬個分散教學點的實際情況嚴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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