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自由地交換意見

絕對自由地交換意見是恩格斯提出的教育大量新加入德國社會民主黨成員的方式。19世紀80-90年代,德國社會民主黨從一個小黨發展成為一個大黨。對此,恩格斯不同意仍用過去注入式的方式進行教育,而主張用“絕對自由的交換意見”來達到教育的目的。1890年8月9日,他寫道:“黨已經很大,在黨內絕對自由地交換意見是必要的。否則,簡直不能同化和教育最近三年來入黨的數目很大的新成份;部分地說,這完全是不成熟的粗糙的材料。對於三年來新補充的70萬人(只計算參加選舉的人數),不可能象對小學生那樣進行注入式的教育;在這裡,爭論、甚至小小的爭吵是必要的。”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35頁)恩格斯把這種教育方式又稱為“黨內慣用的‘自由發表意見’的原則。”(同上,第36卷第309頁)這種自由當然以黨的道德和黨的綱領為界限(參見第38卷第517頁)。德國社會民主黨的一些歷史文獻也經常使用類似的概念。1885年,當時黨的代表機構國會黨團與黨的機關報編輯部的通告指出:“在黨內應存在批評的絕對自由,任何妨礙這種自由的企圖將意味著對黨的原則的背叛,並將動搖黨賴以存在的基礎。……正是絕對的言論自由為同志們提供了糾正國會黨因濫用其受信任的地位的最有效的手段。”(《國際共運史研究資料》第6輯,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29頁)1892年黨的柏林代表大會上,黨報主編威·李卜克內西指出:“我們是允許自由批評的黨。為了自由必須尖銳地進行批評,因為我們之所以強大的一個因素就包含在這種自由批評中。”(《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文獻史料選編》第2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135頁)1896年,在黨的哥達代表大會上,李卜克內西再次指出:“只要辯論中沒有極不光明正大或違反黨的紀律的現象,那么,從論爭時言論絕對自由的立場出發,對辯論不加任何限制。(完全正確!)”(同上,第2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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