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制度是規範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係的法律條件、程式及原則的總稱。其發展經歷了古代掠奪婚、有償婚到近現代共諾婚的演變,社會主義結婚制度確立於前蘇聯,新中國通過1950年《婚姻法》廢除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義結婚制度。現行制度(截至2023年)要求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達到法定婚齡,禁止近親結婚,並需依法登記,違反制度的婚姻自始無效。
基本介紹
- 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
- 禁止結婚:直系血親、三代旁系
- 登記機關:鄉/鎮人民政府
- 婚姻法首頒:1950年
- 法律婚確立:18世紀法國
- 婚姻無效:違反制度自始無效
歷史沿革
古代婚姻形態
近現代自由婚制度
社會主義制度確立
中國現行制度
- 必備條件:
-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 男方滿22周歲,女方滿20周歲
- 符合一夫一妻制
- 禁止條件:
-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 患有醫學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
- 登記程式:
- 雙方親自到一方戶籍地登記機關申請
- 登記機關審查證明材料
- 符合條件者予以登記並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