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佣金

累計佣金是為了促使代理商更多地推銷貨物,在代理協定中約定,根據一定時期內累計的銷售金額,按累計的佣金率匯總支付佣金,即銷售額越大,佣金率越高,以獎勵代理商擴大銷售。如果銷售中有折扣,應扣減折扣後再計算佣金。如發票上加列利息等其他費用,也應扣減後再計算佣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累計佣金
  • 外文名:Accumulative Commission
  • 分類:全額累進佣金等
  • 用途:對銷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累計佣金的分類,累計佣金的核算,

累計佣金的分類

累計佣金對銷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計銷售額越大,佣金額也就越高。累計佣金又可分為金額累進佣金和超額累進佣金兩種:
(1)全額累進佣金:按一定時期內推銷金額所達到的佣金等級計算佣金。
例如,某代理協定,佣金一年累計結付,按全額累進方法結算,推銷額和佣金率如下:
等級推銷額佣金率
A級100萬以下1%
B級100萬~200萬元以下1.5%
C級200萬~300萬元以下2%
D級300萬及300萬元以上2.5%
假如,年末結算,某銷售商實際推銷額為240萬元,按C級“2%”計算佣金,即:240萬元×2%=4.8萬元,那么,該銷售商應得佣金4.8萬元。
(2)超額累進佣金:各等級的超額部分,各按適用等級的佣金來計算,然後,再將各級佣金額累加起來,求得累進佣金的總額。
等級推銷額(萬港元)佣金
A級100萬港元以下1%
B級100萬~200萬港元2%
C級200萬~300萬港元3%
D級300萬港元以上4%
年末結算,實際推銷額為250萬港元,累進佣金應按下式計算:
A級佣金:100×1%=l(萬港元);
B級佣金:(200—100)×2%=2(萬港元);
C級佣金:(250--200)×3%=1.50(萬港元);
A+B+C=4.5(萬港元),那么該銷售商實際所得為4.5萬港元。

累計佣金的核算

累計佣金平時不入賬,到期計算出累計佣金時再人賬。能直接認定到商品的累計佣金,沖減出口商品的銷售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自營出口
貸:應付外匯賬款-出口佣金
不能直接認定到商品的累計佣金,列入營業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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