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陶藝

紫砂陶藝

紫砂陶土產於宜興市丁蜀鎮附近的山丘中,主要有紫泥、朱泥及本山綠泥三種。燒制過程中,表面不施釉,天然的陶土色正是它的特色。紫砂陶土可以製成陶壺、陶瓶、陶盆以及雕塑等,其中又以紫砂茶壺為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砂陶土
  • 外文名:Purple clay
  • 產地:宜興
  • 種類:紫泥、本山綠泥、朱泥
歷史,發展時期,草創期,初創期,筋紋期,自然型期,幾何型期,不可特定型期,小壺,加釉加彩期,分類,方器,圓器,自然型,成型工藝,

歷史

宜興紫砂陶器的製作歷史久遠,是中國傳統文化遺產的魂寶。它不但具有良好的實用性,在歷史上由於文人墨客的參入,使其具有獨特的藝術性,使紫砂陶更賦予文化的氣息。
相傳宜興紫砂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范蠡,世人稱之為陶朱公。至明代中葉,紫砂茶壺開始盛行,時有供春,時大彬等名家。近現代經過老一輩名家的艱苦努力,紫砂茶壺又成為享譽世界的藝術品,例如有邵大亨、陳鳴遠、朱可心、顧景舟、蔣蓉等大師。紫砂壺造型多變,兼具實用性及藝術性,是人們非常理想的飲茶器具,它在中國的陶瓷藝術史上也有著特殊的地位。

發展時期

在歷史上由於各朝各代的社會背景及使用者的好惡不同,因此每個時期會有某些地方,在形式上有所不同。根據紫砂陶發展的歷史特徵,有前輩把紫砂陶的器形演變歸納為八個時期:
紫砂壺紫砂壺

草創期

正德年代以前,以瓦罐、缸器為主,以物用為主。到宋代則有類似茶壺的水壺,以加釉器為多。

初創期

自正德至十六世紀末年,約百年歷史。金沙僧的作品既無枚章,因此已難能考證實在的器物。

筋紋期

以筋紋型作為第一期,如供春之六瓣圓囊壺亦列入筋紋器的話,此期的時間由正德八年,西元1513年至鳴遠的十八世紀初為階段。以整個第一期筋紋型來涵蓋整個明末清初,僅可以說筋紋是這個時期獨有的特色。

自然型期

自然型的說法,應該是器物完全與自然界的花、果、樹、草、動物,絕對相象。陳鳴遠一生,可以說是自然型的代表,年代從十七世紀初至十八世紀中葉。

幾何型期

幾何型的造型是根據球型、筒型、正方形、長方形及其他幾何造型而變化出來的,所有的造型在宜興來說都難能以一個時期為限,在我們所知的供春六角形宮燈,也是幾何形的造型,但通常以幾何型來通稱年代的話,則被視為以曼生的年代為準,即自十九世紀初至十九世紀中葉的時代。

不可特定型期

清初流放造型的特色有筋紋、自然、及圓潤的幾何型混合在一起,同時由於貼花的興盛,除小圓壺以外,多半都會混雜著貼花,自順治始至乾隆,前後約有一百多年的時間。

小壺

“陽羨砂壺圖志”云:李茂林始創小壺式,實為陽羨小壺之鼻祖。文震亨長物志云:時大彬所制又太小,若得受半升而形制左潔者,取以注茶更為適用。就所知名代諸壺高度不超過10厘米,容水量皆不超過300cc,一般以240cc居多。據測量李景康先生所遺的砂壺,稱其為小砂壺者,容水量在160cc以下,稱中壺者約在160cc以上至360cc以下,大壺為約360cc以上至1000cc以下,超過1000cc則稱為巨壺。

加釉加彩期

宜興壺加彩釉,雖有最早始於歐子明或陳仲美之說,然歐子明所作之器皆為罐缸之類,加釉加彩以此為始無可厚非,然加彩壺則應始於康熙之世,約有百年之事,因明代尚無琺瑯彩。

分類

現在所見的砂壺器型以多種器型交融諸多,通常所見分為:

方器

方器是由長短不等的直線組成。如:四方壺,僧帽壺等。其特點為:輪廓分明、線條流暢、平穩莊重,其蓋任意調換方向,其線均於壺體對稱,與壺口吻合嚴密。

圓器

圓器主要有各種不同方向的曲線組成。其特點為:“圓、穩、勻、正。珠圓玉潤、比例協調、骨肉亭勻、敦龐周正。像:掇球壺、仿鼓壺為圓器典型作品。正如“方非一式、圓無一相”所說,千姿百變。

自然型

自然型又稱為“花貨”。是對自然界花、草、果等採用“雕、鏤、捏”等技法進行仿製及裝飾,造型自然古樸,常見以松、竹、梅為題材諸多。筋紋形:筋紋器特點是將形體的府面作若干等分,把生動流暢的筋紋,組織於嚴密的結構之中。常見有瓜棱、花瓣等式樣。其作品特徵為:上下對應、身蓋齊同、紋理清晰、深淺適度、形體和諧。如:半菊壺、瓜棱壺等。

成型工藝

宜興紫砂壺的造型千變萬化,其造型採用全手工的拍打鑲接技法製作的,這種成型工藝與世界各地陶器成型方法都不相同。這是宜興歷代藝人根據紫砂泥料特殊分子結構和各式產品造型要求所創造的。清末時期有用模製或轤轆成型的工藝。不論圓、腰圓、四方、六面、側角、高矮曲直都可以隨意製作。同時還為造型的平面變化提供條件,這就形成紫砂結構嚴謹、口蓋緊密、線條清晰等工藝特點。壺蓋的製作最能顯示出其工藝技術水平。圓形壺蓋能通轉而不滯,準合無間隙搖晃,倒茶也沒有落帽憂;六方壺蓋,無論從任何角度蓋上,均能吻合得天衣無縫。所有這些獨特的高難度的成型技法,是其他陶瓷產品無法比擬的。
製作砂壺的成型工藝,在各個時期都有所不同。這些工藝範圍還包括了燒窯的方法、燒成氣氛、窯爐結構、燃料等諸多方面。這些外在的因素都會在成品上或多或少留下時代痕跡,因而也就成為我們今天斷代認識的憑據之一。明代創始期的壺是以捏制為主,壺內胎往往有掏空時捏按的指紋。到了晚明的時候,時大彬創造了木模製壺方法,壺內壁不見指紋,但有竹刀刮削的痕跡,在柄與壺身、流與壺身相接觸往往比較粗糙,有時為了美化接痕而貼上柿蒂形泥片而成為最早的附加裝飾。蓋與鈕的相接觸有時也會這樣處理。由於明代不單獨燒壺,反將壺放在同窯的缸中套燒,所以經常有缸瓮飛灑的釉淚沾在壺體表面,有的砂壺還因受到火的原因凸起氣泡,使表面凸凹不平,壺的內壁也薄厚不一。在很多情況下,由於溫度不夠,砂壺不能完全燒結,所以其胎質較為疏鬆。
清代的紫砂壺一般採用打泥片,再將泥片鑲接而成,所以壺胎厚薄比較均勻,製作也比較精細,其壺底多有放射狀痕跡。另外也有制壺大家仍堅持以手捏制為主,如陳鳴遠、楊彭年等人,他們所製作的壺已達到爐火燉青的境界,一般人是望塵莫及的。清早期的壺嘴為單孔,晚期為多孔,清中期以前的壺均為手制,到了清末就有用模製或轤轆成型的工藝。著名紫砂學家顧景舟先生在談到紫砂鑑定時曾講過“成型手法是鑑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因為每個制壺家作壺嘴及壺把的方法不同,都有個人的風格。到了近現代則採用注漿成型,壺身略加修飾就極為光潤,而此時期的砂制細如膏泥,器物的里外極其規整,當然手感也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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