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曼娛樂

索曼文化藝人推廣宣傳行銷工作室是集藝人炒作、明星經紀、藝人策劃包裝及推廣(演員、歌手和模特包裝推廣)、唱片錄製、MV拍攝、歌曲推廣、演藝經紀、模特經紀管理、演出策劃、廣告代言、新媒體傳播、無線增值業務(CP)及音樂廣告、演藝培訓為一體的綜合性娛樂文化推廣宣傳行銷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北京索曼娛樂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
  • 經營範圍:藝人炒作、明星經紀、藝人策劃 唱片錄製、MV拍攝
  • 公司性質:本土企業
《索曼娛樂--簡介》:,藝人炒作流程,一、 策劃:,二、 造型設計:,三、 單曲推廣,四、 市場調查:,

《索曼娛樂--簡介》:

索曼文化藝人推廣宣傳行銷工作室是集藝人炒作、明星經紀、藝人策劃包裝及推廣(演員、歌手和模特包裝推廣)、唱片錄製、MV拍攝、歌曲推廣、演藝經紀、模特經紀管理、演出策劃、廣告代言、新媒體傳播、無線增值業務(CP)及音樂廣告、演藝培訓為一體的綜合性娛樂文化推廣宣傳行銷機構。
索曼娛樂文化藝人行銷策劃推廣行銷機構,擁有龐大的鏈條式戰略行銷,點對點執行團隊無縫對接,締造強勢執行力,創造有效價值行銷,中國時尚娛樂界資深的實戰型品牌行銷人士,最懂中國娛樂文化市場與中國式時尚娛樂文化行銷傳播之道,中國本土行銷和區域行銷的卓越實踐者,締造時尚娛樂文化品牌行銷傳奇。
索曼娛樂以國際化運轉機制、高素質人才、雄厚資金保障、積極嚴謹的策劃與組織,為合作藝人打造通向成功的橋樑。索曼與更多知名及有潛力藝人的合作,多方位全方面的拓展國內及日韓國際娛樂市場。
索曼娛樂藝人推廣行銷機構不僅是集影音製作、出版發行、明星經紀、藝人包裝及推廣、演藝經紀、模特管理、廣告代言、廣告製作、新媒體傳播、演藝培訓、無線增值業務(CP)及音樂廣告、政府/企業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文化娛機構。索曼娛樂還將逐步加強唱片出版、演出策劃、企劃宣傳、市場行銷、傳媒合作等方面事務,加快後端業務整合進程,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完善索曼娛樂運營體系。目前,索曼娛樂致力於演藝事業的全領域發展,重視藝人管理及著作權管理,在不斷擴充索曼娛樂旗下一線簽約歌手、影視、模特的同時,發掘和培養有超常天賦的新銳歌手等藝人。並注重音樂著作權事務的拓展,與亞洲各大音樂著作權索曼娛樂建立互利合作關係。
索曼娛樂藝人推廣行銷機構擁有國內娛樂業內高水準明星宣傳行銷團隊,明星宣傳團隊專注於藝人推廣、歌曲推廣、企業推廣的專業數字媒體與傳統媒體相結合的推廣工作室。其中涉及到網路推廣、電視推廣、平面推廣、電台推廣、戶外推廣、新媒體推廣、無線推廣、等推廣項目,索曼娛樂擁有一支經驗豐富,銳意進取,不斷掌握,開拓新技術新渠道的研發隊伍。目前專注於國內外唱片行業數據倉庫,數據挖掘分析系統的研發。
我們願與社會各界真誠合作,為新世紀中國傳媒娛樂產業的發展帶來新的生機與活力,以跨國傳媒文化產業集團為目標,以繁榮中國文化產業為己任,將與業界人士共同締造中國文化產業的新輝煌。

藝人炒作流程

我們為會員準備好了優質、通暢的音樂推廣平台,對優秀的作品、優秀的藝人進行從初期策劃、造型設計、單曲推介,到音樂市場調查、唱片宣傳的全程推廣,除了涵蓋電台、電視、平面、網路、移動通信、KTV連鎖店的媒體以外,還有與傳統產業聯合推廣的重要渠道;大量的媒體落地活動以及歌友會等活動也是我們的推廣計畫中重點內容。

一、 策劃:

詳細了解和分析需要進行推廣的歌手和音樂,在市場研究的基礎上,對歌手和音樂進行市場定位,參與歌手的造型設計和音樂甄選、製作,並提供概念性的宣傳計畫或詳細的執行方案。
1. 為了使我們的方案更切入要害,我們需要您提供的關於歌手和音樂的詳細資訊;
2. 我們會對當前的市場情況做出準確的分析,並據此給歌手一個恰如其分的市場定位;
3. 撰寫概念性宣傳計畫;
4. 在定位的基礎上,我們會直接參與到造型設計和音樂甄選、製作的過程中,以確保藝人和音樂能按照計畫成為市場所需要的產品;
5. 撰寫詳細的執行方案(包括工作進程安排)。

二、 造型設計:

根據市場定位,對歌手及音樂產品進行形象設計。
1. 藝人形象
a) 化妝/髮型
b) 服裝租賃
c) 行為/語言規範的培訓
2. 宣傳平面表現
a) 宣傳照攝影
b) 標準字/LOGO的設計
c) 宣傳語制定
d) 平面媒體形式規範的制定
3. 產品平面表現
a) CD平面設計
b) 產品擺放規範的制定

三、 單曲推廣

在各類媒體上對單曲進行推廣並作出相應的市場調整。
1. 網路媒體:
a) 在200-500家音樂網站進行試聽推薦;
b) 在100家以上論壇、部落格發帖推薦;
2. 電台媒體:
a) 200-1000家電台推介;
b) 20家以上電台連線訪問及直播間訪問;
c) 根據需要進行打榜;
3. 電視媒體:
a) 20家電視媒體娛樂欄目通告;
b) 5家以上電視娛樂資訊欄目報導;
4. 平面媒體:
a) 發布娛樂版新聞;
b) 樂評的撰寫、發布;
c) 安排藝人訪問;
d) 時尚/專業雜誌圖片刊登及專訪;
5. 移動運營商平台:
a) WAP網站的音樂推介;
b) 根據SP要求進行的平台內推廣;
c) 移動運營商進行的推廣;
6. KTV連鎖店:
a) MV大堂播出;
b) 店內海報、易拉寶的張貼和擺放;
c) 客人桌簽設計、製作與擺放;
d) 空閒輪播MV或卡拉OK
7. 數碼產品灌裝:
a) MP3、MP4、電腦、手機等數碼產品中出廠時的灌裝;
b) 廠家配套宣傳;
8. 落地活動:
a) 安排配合各地媒體宣傳進行的演出等活動;
b) 策劃、執行各類新聞發布會;
c) 策劃、執行新歌試聽會;
d) 策劃、執行歌迷見面會;
e) 安排參加各類歌手/歌曲比賽;
9. 其他媒體:
a) 移動電視MV播出;
b) 戶外廣告的發布;
10. 對單曲和藝人的評估:
a) 對推廣效果進行評估;
b) 對後續工作提出的整改建議;
c) 撰寫完整的評估報告。

四、 市場調查:

在推廣的過程中或初期推廣完成後,對藝人和音樂進行的深度市場研究。
1. 對推廣中獲得的各種數據進行分析;
2. 試聽會獲得的數據分析;
3. 問卷調查;
4. 深度訪談調查;
五、 唱片(專輯)推廣:
利用一切傳統手段和個人化手段推廣唱片及唱片中的音樂,並對藝人進行更強力的推廣。
1. 專輯整體策劃:
a) 風格、曲目的確定;
b) 平面設計(CD包裝及宣傳品);
c) 宣傳文案的撰寫;
d) MV策劃及腳本寫作;
2. 專輯首唱會/試聽會/新聞發布會的策劃和執行
3. 網路媒體:
a) 入口網站新聞、樂評發布和試聽推薦;
b) 音樂網站的試聽及推薦;
c) 各大社區對專輯的推介;
d) 個人網站的規劃、設計、製作、發布及管理;
4. 電台媒體:
a) 全國1000家左右電台的推介和關鍵榜單的打榜;
b) 超過50家電台連線採訪及直播間訪問;
5. 平面媒體:
a) 新聞的撰寫與發布;
b) 樂評撰寫與發布;
c) 媒體專訪及專題報導;
d) 雜誌圖片(包括封面)的拍攝與發布;
6. 電視媒體:
a) 電視娛樂節目通告;
b) MV電視播出;
c) 娛樂資訊節目的推薦;
d) 安排參與電視晚會和電視大型節目;
7. 移動運營商平台:
a) WAP網站的音樂推介;
b) 根據SP要求進行的平台內推廣;
c) 移動運營商進行的推廣;
8. KTV連鎖店:
a) MV大堂播出;
b) 店內海報、易拉寶的張貼和擺放;
c) 客人桌簽的設計、製作與擺放;
d) 空閒輪播MV或卡拉OK;
9. 數碼產品灌裝:
a) MP3、MP4、電腦、手機等數碼產品中出廠時的灌裝;
b) 配套宣傳;
c) 與廠家共同進行的聯合推廣;
10. 其他媒體:
a) 移動電視的MV播出;
b) 戶外廣告發布;
11. 落地活動:
a) 配合各地媒體宣傳進行的演出等活動;
b) 配合宣傳進行各類商業演出;
c) 配合宣傳進行各類慈善活動;
d) 各地歌迷見面會及歌友會活動。
本項目需整體因人報價,以效果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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