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賽爾社會主義

納賽爾社會主義亦稱“合作民主社會主義”。創史人是埃及總統納賽爾(1918—1970)。它以伊斯蘭教和阿拉伯民族主義作為理論依據,是具有濃厚伊斯蘭教色彩的社會主義,對北非的蘇丹和利比亞有較大影響。1955年春天,納賽爾參加亞非會議後,第一次提出要在埃及建立社會主義的主張。1957年12月,他正式宣布要在全國建立“沒有剝削的社會主義民主合作制度”。納賽爾認為,共產主義是外來的思想體系,不符合阿拉伯觀念和民族傳統,因此要抵制和反對共產主義。

1962年納賽爾公開聲明阿拉伯社會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共產主義有五點區別:(1)我們信仰宗教,共產主義否認宗教;我們信仰哈里發,馬克思主義否認哈里發。(2)我們要從反動派專政過渡到全民民主,共產主義是從反動派專政過渡到無產階級專政。(3)共產主義規定土地國有化,我們相信在合作範圍內的土地合作私有制。(4)共產主義不相信私有制,我們相信私有制。(5)馬克思主義主張用暴力革命,我們主張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矛盾和衝突。納賽爾認為他們的社會主義起源於伊斯蘭教的阿拉伯民族精神和文化傳統,社會主義就是要發揚阿拉伯民族崇高的道德品質,平分社會財富的原則是社會主義的主要標誌。納賽爾社會主義在埃及的主要實踐是:實行一黨制,實行國有化,實行土地改革,推行計畫經濟,致力於以埃及為中心的阿拉伯統一。1970年納賽爾逝世後,它的影響受到嚴重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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