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臨界點

納稅臨界點是稅法中規定的一定的比例和數額,當銷售額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這一比例或數額時就應該依法納稅或按更高的稅率納稅,從而使納稅人稅負大幅上升。反之,納稅人可以享受優惠,降低稅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稅臨界點
合法的利用策略
利用納稅臨界點節稅的關鍵是必須要遵守企業整體收益最大化的原則。也就是說,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應過分地強調某一環節收益的增加,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所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
1.利用企業整體收益最大化的原則
下面用此方法以捲菸的消費稅臨界點舉一例:
我國稅法規定:甲類捲菸,即每標準條(200支)對外調撥價在70元(含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比例稅率為56%;乙類捲菸,即每標準條(200支)對外調撥價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比例稅率為36%。
例:(1)某捲菸廠每標準條捲菸對外調撥價為68元,現銷售一標準箱,其成本為8500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忽略不計。
則此時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150+68×250×36%=6270(元)
企業稅後利潤:(68×250-8500-6270)×(1-25%)=1672.5(元)
(2)若產品供不應求,廠家決定將每標準條捲菸價格提高至76元。其他均不變。
則此時企業應繳納的消費稅:150+76×250×56%=10790(元)
企業稅後利潤:(76×250-8500-10790)×(1-25%)=-217.5(元)
在此例中,捲菸每標準條捲菸的價格從68元提高至76元後,從表面上看銷售收入增加了2000元(76×250-68×250=2000),但由於提升後的價格超過了臨界點(70元),計算消費稅時的稅率也隨著計稅依據的提高而相應的提高,使得捲菸整體稅後利潤不僅沒有上升,反而下降,以致達到了負值。當然,本人舉的這個例子有些極端,但可以充分的表現出納稅臨界點對企業成本效益的重要性。
2.將納稅臨界點與設定獨立於企業的銷售機構結合起來使用
繼續用捲菸來舉例,如果某捲菸廠的捲菸市場直接售價為每標準條70元,並且不設定獨立於企業的銷售機構,那么銷售一標準箱捲菸應繳納的消費稅為150+70×250×56%=9950(元);如果該企業設定獨立銷售部門,企業以每標準條68元的價格出售給該企業依法設立的獨立銷售機構(目前普遍設立銷售公司),那么銷售一標準箱捲菸應繳納的消費稅為150+68×250×36%=6270(元)。這樣計算的應繳納消費稅前後差額為9950-6270=3680(元)。當然,正如前文所述,企業銷售給獨立核算機構的價格應該參照銷售給其他商家的平均價格,如果明顯偏低,稅務機關將會做出相應調整。此方法實際上進行了兩次疊加的方法節稅。
由以上論述可知,在價格與稅率同時變化時,在臨界點附近納稅負擔變化比較大,會出現納稅負擔的增加大於計稅依據增加的情況。當然這隻出現在價格與稅率同時變化時。如果價格變動後稅率不變,就不需要考慮納稅臨界點的問題了。
除了捲菸稅目,利用納稅臨界點節稅還可以套用在小汽車、機車和啤酒這三個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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