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適應症為適用於下列症狀:牙痛、痛經、因創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節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熱。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精氨酸布洛芬片
  • 藥品類型:OTC甲類
  • 用途分類:羧酸類
成份,性狀,作用類別,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藥理作用,貯 藏,包 裝,有 效 期,

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輔料為:L-精氨酸、碳酸氫鈉、糖精鈉、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狀

本品為白色顆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作用類別

本品為解熱鎮痛藥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適用於下列症狀:牙痛、痛經、因創傷引起的疼痛(例如:運動性損傷)、關節和韌帶痛、背痛、頭痛,以及流感引起的發熱。

規格

(1)0.2克(以布洛芬計);(2)0.4克(以布洛芬計)。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和12歲以上患者,一次0.2克(1片,規格0.2g),一日3~4次;
(2)口服,成人和12歲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規格0.4g),一日2次。

不良反應

1. 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等。
2. 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等。

禁忌

1. 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 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支氣管哮喘、腎臟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細胞生成障礙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糖尿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 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 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0歲以上、肝腎功能不全。
6. 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區域腫脹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7.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8. 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9.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該藥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該藥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該藥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該藥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該藥品與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時,布洛芬排泄延遲,丙磺舒、苯磺唑酮促進尿酸排泄作用降低。
6.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為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鎮痛、抗炎和解熱的作用。 精氨洛芬為布洛芬精氨酸鹽,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布洛芬的吸收速度更快,服藥後15-30分鐘即達到止痛作用。並能發揮止痛和抗炎的作用,治療效果良好。使用中等劑量,每天用藥1.2g,主要起解熱止痛作用。大劑量具有顯著的抗炎作用。

貯 藏

密封。

包 裝

每盒12片。

有 效 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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