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法則

米勒法則

米勒法則,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類處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度的。根據米勒(Miller,1956)的分析,人腦處理信息有一個魔法數字7(正負2)的限制,也就是說,人的大腦最多同時處理5到9個信息(chunks)。原因是短期記憶儲存空間的限制,超過9個信息團,將會使得大腦出現錯誤的機率大大提高。

基本介紹

出現原因,領域運用,

出現原因

Cowan(2000)對於米勒法則進行了深入探討,提出了4個觀察大腦信息處理能力限制的邊界條件,即信息超負荷(information overload)將信息限制為單個的刺激項目,採取了其他步驟以防止刺激項目被重新解碼成更大的信息團,能觀察到由信息處理能力引起的表現不延續性以及能觀察到信息限制的多種不同間接作用,在這些條件得到滿足的前提下,操練和長期記憶就不能用於將刺激項目組成不定大小的信息團,記憶存儲機制也不是無限容量的。儘管對於米勒法則的原因和信息團的確定數量,學界還存在著許多爭議,對於米勒法則的解釋也很多樣,但對於大腦存在信息存儲限制這一論斷的共識是明顯的。

領域運用

雖然米勒法則在心理學上已經有深入研究,在一些產品套用設計上也有所運用,如電腦軟體的標題欄設定在7個為宜,一般不超過9個,這是便於用戶記住而隨時使用,但這一法則在經濟學研究中很少用到,這不能說不是經濟學的一個遺憾。
由於缺乏對於大腦信息存儲機制的理解,經濟學中對於經濟人的判斷與信息處理能力的分析過於樂觀。偏好排序是個體經濟學中的重要議題,作為消費者行為理論中的一個基礎組成部分,偏好排序是顯示性偏好的重要基礎。根據Sugden(2006)的研究,規範經濟學就是建立在每個人都有持續和穩定的偏好的基礎上的,這種假定存在且持續穩定的偏好是個人價值評價的標準。但行為經濟學研究往往發現人們並沒有持續穩定的偏好,因此探究持續穩定的偏好難以形成的原因和障礙也是很有意義的。
根據我們對米勒法則的研究可知,由於人類大腦信息處理能力是有限制的,人們進行偏好排 序的能力也是有限制的。在進行偏好排序時,人們需要對所有排序項目進行比較,即便是最簡單 的比較,也需要將所有項目放人大腦激活部分的“記憶體”中,用一個或多個指標來衡量這些排序項目,因此,偏好排序也應當服從米勒法則這一心理學定律,當要求排序的項目數量超過一定數量(如7±2)時,則參與者給出的排序是不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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