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就是最高管理者為評價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活動。管理評審的主要內容是組織的最高管理者就管理體系的現狀、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針和目標的貫徹落實及實現情況組織進行的綜合評價活動,其目的就是通過這種評價活動來總結管理體系的業績,並從當前業績上考慮找出與預期目標的差距,同時還應考慮任何可能改進的機會,並在研究分析的基礎上,對組織在市場中所處地位及競爭對手的業績予以評價,從而找出自身的改進方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管理評審
  • 概述:評價管理體系的適宜性
  • 涉及:客戶等對該組織之審核狀況
  • 職責:公司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評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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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評審

對該組織的整個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有標準要求的體系)執行狀況進行的評估.
應該涉及到:外部機構,客戶等對該組織之審核狀況
各項組成部門之管理目標達成狀況
過程績效體現和產品符合性評估
糾正措施改善措施成效
各項資源配備之評估

管理評審程式

目的

本程式規定了管理體系評審的具體要求,確保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滿足相關方的要求。

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最高管理者對管理體系的綜合評審,也適用於對其中某一個管理體系的評審,包括識別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以及對方針和目標的評價。

管理職責

3.1 公司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評審會議,批准《管理評審計畫》和《管理評審報告》。
3.2 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核《管理評審計畫》和《管理評審報告》,組織各部門報告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組織、協調管理評審的相關工作。
3.3 總經辦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畫》,組織收集管理評審輸入資料;負責管理評審會議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並組織對評審後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驗證。
3.4 各相關部門按評審計畫要求負責準備並提供與本部門有關的評審所需的資料,制定並實施有關的糾正或預防措施
3.5 本程式由管理者代表歸口管理

管理程式

4.1 程式描述:
管理評審策劃→管理評審準備→召開評審會→發布評審報告→實施改進
4.2 管理評審策劃
4.2.1 在管理評審前30天,由總經辦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畫》,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4.2.2 管理評審的頻度
一般情況下每年進行一次管理評審。在以下特殊情況下,公司總經理可決定增加管理評審頻度:
a) 公司的組織機構、產品和服務內容、資源、公司經營戰略、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時;
b) 公司發生重大質量、環境或健康安全事故,或相關方連續投訴時;
c)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影響引起管理體系的重大變更時;
d) 總經理認為必要的其它時機(如第三方審核前)。
4.2.3 管理評審參加人員
參加管理評審人員包括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有關部門領導、相關人員及員工代表。
4.2.4 發布會議通知
總經辦在管理評審會議前15天下發《管理評審計畫》,通知參加管理評審的所有人員。
4.2.5 總經辦在召開管理評審會議前5天,發出管理評審會議通知,並作好會議準備。
4.3 管理評審準備
4.3.1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管理評審計畫》要求準備相關工作,調查有關情況,收集並提交有關檔案和資料。
4.3.2 管理評審輸入
4.3.2.1 各部門接到管理評審的通知後,於管理評審會議召開3天前,向總經辦提供以下材料:
a) 與本部門相關的目標、指標完成情況;
b) 本部門相關的環境績效,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c) 本部門工作業績;
d) 提供的資源滿足需要的情況;
e)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
f) 管理體系的改進建議;
g) 與本部門相關的其它情況;
4.3.2.2 總經辦將各相關部門提供的材料匯總、分析後,編寫《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報告》並交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報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包含以下內容:
a) 近期內、外審的評審結果;
b) 顧客信息反饋;
c) 相關方關注的問題;
d) 工作業績與存在的問題;
e) 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情況;
f) 上次管理評審有關決定和措施的執行情況;
g) 可能影響管理體系變更的情況(如:法律、法規的變化,組織機構或產品、活動的變化、外部環境的變化等);
h) 管理方針、目標和指標的適宜性及其實現情況;
4.4 召開管理評審會
4.4.1 公司總經理依據《管理評審計畫》主持評審會議。
4.4.2 管理者代表報告公司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4.4.3 內審組長匯報內審結果報告。
4.4.4 參加評審的人員對於重點要闡述的相關工作進行匯報。
4.4.5 與會人員根據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報告討論並評審體系運行情況,提出改進的項目與措施。
4.4.6 公司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作出評審結論,對評審後的糾正、預防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日期。
4.4.7 總經辦負責做好管理評審會議記錄並形成管理評審會議紀要,同時負責會議的簽到工作。
4.4.8 管理評審輸出
總經辦根據管理評審會議紀要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管理評審報告》作為評審輸出應包括以下內容:
a) 管理評審的目的、時間、參加人員及評審內容;
b) 管理體系及過程的適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的綜合評價和需要的改進;
c) 管理方針、目標、指標適宜性的評價及需要的更改;
d) 資源需求的決定和措施;
e) 管理評審所確定的改進措施、責任部門和完成日期;
4.5 發布評審報告
總經辦將《管理評審報告》(包括確定分發範圍)提交管理者代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在評審會議結束後的8個工作日內,依據分發範圍分發至相關部門、人員。
4.6 實施改進
根據《管理評審報告》的要求,各部門按《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式》的規定負責實施改進工作,總經辦組織完成驗證工作。
4.7 其他管理要求
4.7.1 記錄的管理按《記錄管理程式》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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