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稅收思想

管仲稅收思想指的是他認為國家的強盛、社會的教化,其根本在於發展經濟,增加收入。他說: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為了發展生產,穩定稅源,管仲要求“定四民之居”,使“士之子恆為士”,“工之子恆為工”,“商之子恆為商”,“農之子恆為農”。這樣做“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可以“成民之事” 。

此外,管仲“通齊國之魚鹽於東萊,使關市幾而不征”(《國語·齊語》),以促進工商業的發展。實行“官山海”政策,“通輕重之權,繳山海之業”(《史記·平準書》),認為鹽鐵專賣能民不益賦而國家財用足。管仲的稅收思想對後世影響較大,特別是他的鹽鐵專賣思想,為歷代統治者所重視,成為封建社會理財的一個重要方面。戰國時,形成管子學派,《管子》一書為該學派的論文集。此書雖非管仲所撰,但也反映了管仲的基本經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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