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萊茵省議會辯論

第六屆萊茵省議會辯論是指1841年4月30日,普魯士國王法令第一次授予省議會討論公布議會記錄的權力。1841年5月23日至7月25日德國第六屆萊尚貧議會在杜寒爾多夫舉行,討論公布省議會記錄的問題以及許多城市關於出版自由的請願,省議會還討論了關於狩獵違禁法草案,這一法案甚至把農民獵取兔子的權利也剝奪了。馬克思為第六屆萊崗省議會辯論寫了三篇文章,其中公開發表的只有第一篇和第三篇。

他在第一篇文章中對書報檢查制度進行了批判,揭露了普魯士反動出版物的醜態。馬克思通過討論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級會議記錄問題的實例指出:省議會違背人民利益,捍衛等級特權。這篇敘述出版了辯論的論文的發表,是馬克思為《萊茵報》撰稿的開始。馬克思在第三篇論文中挺身保衛人民民眾的物質利益,批駁林木盜竊法的不公正規定。這篇論文的寫作,第一次推動馬克思去研究政治經濟學。他的第二篇論文,即關於教會糾紛問題的論文被檢查官抽掉了,手稿也沒有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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