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刊思想

人民報刊思想(idea of the people's newspaper )是馬克思在1842~1843年在《萊茵報》工作期間闡述的一種報刊思想,集中反映了馬克思青年時期的報刊思想。馬克思在對普魯士專制政府的書報檢查制度的批判中提出這一思想。他認為,只有那些衝破封建專制制度束縛、自由出版的報刊才是真正自由的人民報刊。這種報刊不但具有自己的歷史個性和鮮明的人民性,而且有其內在的規律性。它們是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達者;它們生活在人民當中,真誠地和人民共患難、同甘苦; 它們隨時把在希望和憂患之中從生活那裡傾聽來的東西公開地報導出來。

這種報刊作為介於政府和人民之間的“第三個因素”,成為在治人者和治於人者之間進行裁判的仲裁人,成為對官員進行有效監督的手段。這種報刊的本質是真實的和純潔的,它以人民的信任作為自己的生存條件,為了保持這種本質,它能糾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馬克思還認為人民報刊是一一個有機的活的整體,它們應當表現出各自不同的而又相互補充的特徵。馬克思的這些觀點主要集中在《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和《(萊比錫總匯報)的查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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