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英荷戰爭

第二次英荷戰爭

第二次英荷戰爭(英文:Second Anglo-Dutch War;荷蘭語:Tweed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發生在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起因於英國訂立更嚴苛的航海法,並占領荷蘭位於北美的殖民地阿姆斯特丹(今紐約)。戰後荷蘭保有從英國占領的領地蘇利南,割讓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內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蘭給英國(也就是雙方互換領地);而英國修改航海法,讓出部分商貿利益給荷蘭,並被迫和荷蘭、瑞典結成三國同盟,共同向剛興起的法國施壓,要求法王路易十四退還大批領土給西班牙(1667-1668法國在產權轉移戰爭打敗西班牙)。總體來說,第二次英荷戰爭是英國戰敗,因此醞釀出第三次英荷戰爭

基本介紹

  • 名稱:第二次英荷戰爭
  • 時間:1665年-1666年
  • 參戰方:英國,荷蘭
  • 結果:英國戰敗
歷史背景,兵力對比,戰爭經過,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戰爭結果,

歷史背景

1660年查理一世之嗣查理二世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與封建王朝殘餘勢力的妥協下回到英國,被立為國王。
第二次英荷戰爭
查理二世登上英王寶座不久就授予英國海軍為“皇家海軍”的稱號,並任命他的弟弟詹姆士·約克公爵為最高指揮官。新的更為苛刻的《航海條例》被頒布,英國在海外向荷蘭殖民地展開了新的攻勢。
然而此時的英國海軍實力已今非昔比了:克倫威爾軍事獨裁時期對內鎮壓反對勢力,對外遠征愛爾蘭、蘇格蘭,並與西班牙進行戰爭,使得國家背負200萬鎊的債務。至1660年,由於政界和軍界的腐敗,欠外債高達100萬鎊。全年海軍撥款僅及海軍預算的2/3,造成船隻破舊失修,兵士匱薪,士氣低落,海軍戰鬥力被嚴重削弱。
荷蘭在第一次英荷戰爭戰敗後,對於《航海條例》如芒在背,臥薪嘗膽一直尋求著重奪制海權的時機。
此時,德·奈特海軍上將在老將特羅普陣亡之後繼任成為荷蘭海軍統帥,他勵精圖治,改組海軍。並重整了海軍的戰略思想:即認識到單憑護航商船是無法擊敗英國的。只有改變這種被動戰略,拋開商船,以海軍主力尋求與英國艦隊決戰的機會,奪取制海權,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
在這種戰略思想的指導下,荷蘭加緊建造大型戰艦。至1664年,海軍已擁有103艘大型戰艦,火炮4869門,官兵21631人。自從英國採用戰列線戰術後,其他國家的海軍也競相仿效。據說最早提出這一戰術思想的可能是荷蘭的老將特羅普。不過,真正大膽運用這種戰術則是在第二次英荷戰爭中。
英國的挑釁使得荷蘭覓到了復仇的良機:1664年4月,一支英國海軍遠征隊占領了荷蘭在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並將其重新命名為紐約。1663年,英國得寸進尺,組織“皇家非洲公司”開始進攻荷蘭在非洲西岸的殖民地,並於1664年占領,企圖從荷蘭人手中奪取一本萬利的象牙、奴隸和黃金貿易。忍無可忍的荷蘭開始採取行動;1664年8月,德·奈特率領8艘戰艦收復了被英國占領的原荷屬西非據點;1665年2月22日,荷蘭正式向英國宣戰,第二次英荷戰爭於是爆發了。

兵力對比

荷蘭方面由於德·奈特遠征非洲未及返回而由沃森納爾和奧布丹指揮,大約有戰艦103艘,11 艘縱火船以及7艘通訊船,合計4900門炮,2.1萬人。
英國方面艦隊總司令查理二世的兄弟約克公爵,擁有戰艦109艘,其中50門至90門火炮的戰列艦為35艘,武裝商船21艘,縱火船21艘,以及小型船隻7艘,合計 4200門炮,2.2萬人。但英國海軍在艦艇大小與火炮威力方面都要優於荷蘭海軍。

戰爭經過

第一階段

(1665年6月~12月)
階段特點
英國海軍占據優勢。英荷兩國宣戰後,並未立即投入戰鬥。主要原因是當時處於冬季,天氣條件不利於海戰,故直到春季來臨後才正式交戰。
在詹姆斯的領導下,英軍首次對荷蘭封鎖持續了兩個星期,後因供給耗盡不得不撤回泰晤士河口。這就給了荷軍統帥奧普當有機會去重整軍隊,再尋找敵軍作戰。
這時雙方艦隊都差不多擁有100艘軍艦。1665年6月13日,他們在洛斯托夫特海面上相遇了。英國人占據了上風位(風向有利於他們),黎明時分他們就擊敗了荷軍,而奧普當倉促投入戰鬥,可是艦隊還沒有來得及組成戰列陣線就遭到重創。當時,兩支艦隊側身相向駛過,猛烈開火,嚴格的線式陣型早被拋到了腦後,雙方戰艦互相糾纏,亂成一團,不過荷蘭人比英國人更加混亂。雙方緊緊咬住,不斷地改變航向,朝著對方衝過去。當英國人終於和荷蘭人處在同一航向時,戰鬥進入到了火炮決戰的階段。奧普當的“藝恩德拉赫特”號和詹姆斯的“皇家查理”號互相緊咬著作戰,難以纏身,直打到當天 下午這艘荷蘭旗艦爆炸。在英軍的前鋒線上,當魯珀特親王率艦逼近荷軍後衛時,桑維志伯爵指揮其分艦隊在密密麻麻的荷蘭戰艦中劈開了一個缺口。於是,接踵而來的失敗和壓力擊潰了荷蘭人的陣型,他們紛紛向本國方向逃竄。在損失了17艘軍艦以及5000名士兵後,荷蘭人最終成功逃脫了英軍的追擊,而英軍由於信號錯誤而延誤了時間,只好看著敵人逃之夭夭。
荷蘭人已經開始了一項雄心勃勃的造船計畫,建造了許多大型戰艦,這支新艦隊當時在質量上更加平等,並於1666年6月的四日海戰再會。
洛斯托夫特海戰後,英國艦隊向北歐進發,企圖俘虜停在挪威卑爾根港內的70艘荷蘭商船,但為荷蘭人擊退。1665年8月6日,德·勒伊特返回荷蘭,臨危受命統率全國海軍。他率領荷蘭艦隊駛往挪威,護航停在卑爾根港內的商船隊回國,其中僅有10艘因為風浪掉隊而為英國海軍俘獲。 1665年的下半年,德·勒伊特依靠出色的指揮藝術,游戈於英吉利海峽、巡邏於泰晤士河口外,有效地保護了荷蘭的對外海上貿易。但是英國的戰略優勢地位仍然存在,荷蘭僅僅是處於只能維護交通線的被動態勢。

第二階段

(1665年12月~1666年9月)
階段特點
戰爭的擴大與戰略相持。經過冬季的休戰之後,春夏之交雙方又恢復了戰鬥,但此時的形勢已經發生了變化。
肆虐於14-15世紀的黑死病(即鼠疫)在1664-1665年間又捲土重來,再度侵入英國。半年內由倫敦的西區擴及東區。從1665年5月至9月,倫敦死亡人數由43人迅速發展到31159人,增加了724倍!夏季發作,9月後開始流行,死亡人數劇增。據說倫敦人口的1/4、約10萬人死於這場災難。這使得英國國內一片混亂。
1661年1月,荷蘭又先後同法國、丹麥結成反英同盟。法、丹兩國開始向荷蘭提供各種援助。儘管法國並未積極參戰,但也迫使英國艦隊撥出20艘戰艦應付,使得英國海軍的總體實力受到削弱。如此一來,英國的戰略優勢逐漸喪失。
這一階段,僅僅短短几個月的時間,雙方連續展開了五次海戰。激烈程度空前,雙方互有勝負,可以說是一場實力的拉鋸。
如此一來,英國的戰略優勢逐漸喪失。
四日海戰(1666年6月1日至4日)
1666年6月1日,德·勒伊特率領擁有84艘戰艦、4600門大炮和2.2萬名官兵的艦隊出海。據說這是整個冬季荷蘭花費了1100萬荷蘭盾才得以組建的。蒙克(按:當時他已經是阿爾比馬比爾公爵了)率78艘戰艦、4500門火炮、2.1萬官兵的英國艦隊迎戰。
戰前由於情報工作方面的失誤,使得英國深信法國艦隊前來挑釁,於是派魯珀特親王率20艘戰艦前去截擊。僅給蒙克留下2/3的力量,作為支援魯珀特親王的預備隊。但意想不到的是蒙克艦隊迎頭撞上了荷蘭的主力艦隊,於是激烈的戰鬥就無可避免了。
第一天的激戰中,荷蘭艦隊憑藉數量上的優勢,不但搶占了上風,更漸漸包圍了蒙克艦隊,給了處於逆風狀態的英國艦隊以沉重的打擊。但戰鬥的持續沒有使得荷蘭艦隊保住勝果,戰至黃昏,雙方各損失了幾艘戰艦,可以說是平分秋色吧。英國的“綏夫蒂秀爾”號遭到俘虜,艦隊司令貝克利陣亡。英艦“亨利” 號重傷,頑戰。荷蘭的先遣艦隊司令艾弗森被流炮擊中,陣亡。
第二天,英國艦隊首先發難。荷蘭後衛艦隊想要搶占上風,結果引起陣形混亂。但英國艦隊由於數量上屈居劣勢,無法抓住戰機打擊荷方,故雙方仍未打破僵持之局。
到第三天為止,英國方面僅剩下30艘戰艦擁有戰力,蒙克被迫西撤。英國先頭艦隊旗艦“皇家親王”號(按:又譯“太子”號,是英國參戰的最大一艘戰列艦,擁有90門火炮)被荷蘭艦隊包圍擱淺,艦隊司令阿伊斯秋投降,該艦被荷蘭人焚毀。但到這一天,戰局又發生了變化:先前被派去截擊法國艦隊的魯珀特親王艦隊由於沒有找到法國艦隊蹤影,返航,與蒙克艦隊殘部會合。
6月4日清晨,雙方展開決戰。英國艦隊中先頭艦隊由於航行速度沒有掌握好,致使其與主力艦隊之間留有空隙,遭荷蘭艦隊切入。英國艦隊後衛為小特羅普(按:既老將特羅普之子)迂迴。德·奈特率主力猛攻入英國艦隊中央。英國艦隊陷入混亂,但仍堅持抵抗。荷蘭方面為了全殲英國艦隊,先後投入3萬人和6000門炮,但沒有達到目的。至夜幕降臨時分,天降大霧,英國趁機撤出戰鬥。荷軍也因彈藥耗盡,加之天氣因素,並未予以追擊。四日海戰就此落幕。英國損失了17艘艦船(包括三艘旗艦),陣亡和被俘官兵達到8000名(按:一說陣亡8000名,被俘3000人),其中有2名將軍和12名艦長陣亡。荷蘭方面僅損失了6艘戰艦,傷亡2500名官兵(按:一說2000名),其中包括3名將領。此役是英荷戰爭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海戰,也是英國皇家海軍歷史上少有的幾次敗仗之一,但四日海戰並不是決定性的戰役。
而英國於8月4日在北福附近海域擊敗荷蘭艦隊,不過荷蘭艦隊主力仍存,且因四日海戰和聖·詹姆斯日之戰的巨額修理費用讓英國財政進一步惡化。所以四日海戰不僅被荷蘭人看作是戰術上的巨大勝利也被看作是重要的戰略勝利。
古德溫海戰(1666年7月1日至4日
德·勒伊特在四日海戰之後雖然把泰晤士河封鎖了一段時間,但英國憑藉其強大的工業基礎,艦隊很快就修復完畢,又出現在了海洋上。7月1日,蒙克率60戰艦與小特羅普指揮的約100艘軍艦,其中71艘是戰列艦,遭遇,雙方激戰了兩天。3日,荷蘭援兵趕到,蒙克撤出戰鬥。但到了4日,魯珀特親王又率一支援軍趕到,蒙克遂發動攻擊,但為荷蘭艦隊擊退。此役規模不大,英軍損失10艘軍艦,死傷1700多人,被俘2000餘人。荷蘭相對損失較輕。
聖·詹姆斯日之戰(1666年8月4日至5日)
荷蘭人於四日海戰對英國艦隊造成相當大的傷害後,荷蘭大議長約翰·德·維特命令德·魯伊特執行醞釀一年多的計畫:在梅德韋摧毀查塔姆錨地正在整修的英國艦隊,為了這個目的,10艘福路特船搭載了新成立的荷蘭海軍陸戰隊的2700名海軍陸戰隊員。這亦是世界上第一次專門從事兩棲登入的海軍陸戰隊。此外,德·勒伊特還會將其艦隊與法國艦隊會合。
然而法國人沒有出現,惡劣的天氣也阻止了登入,德·勒伊特不得不限制自己的行動,以封鎖泰晤士河口。8月1日他觀察到英國艦隊比預期的還要早的離開港口。接著一場風暴把荷蘭艦隊趕回了佛蘭芒海岸,8月3日德·魯伊特再次穿越北海,留下了運兵的船隻。
英國艦隊在四日海戰中遭到失敗後,經過一段時期的整訓之後,又於1666年8月初出海巡邏。8月4日,英、荷兩國的艦隊在多佛爾海峽的北部海域相遇。英國艦隊由喬治·蒙克(阿爾比馬爾公爵)和魯珀特親王共同指揮。荷蘭艦隊的兵力與英國的相仿,編為8個分艦隊:德·勒伊特居中、小特羅普在後,小埃弗森在前。是日晨,雙方艦隊都在進行接敵運動。英方占領了上風陣位,在很短時間內就把荷蘭前衛分艦隊中的幾位指揮官擊斃,使其船隻潰逃。小特羅普率領後衛分艦隊去堵截史密斯指揮的英國艦隊第8分艦隊,後者見勢不妙,便掉頭後撤,小特羅普緊追不捨。這樣一來,只有德·勒伊特利用直接率領的20艘戰艦單獨對抗英方的第1、第2分艦隊。掩護了荷蘭前衛分艦隊的撤退,但至翌日(8月5日),這個分艦隊卻安全返航。
戰鬥以英國的勝利而結束,荷蘭的損失數字是巨大的,荷蘭的損失數字是巨大的,相較之下英國僅300人死亡,後來更準確的資料證明是傷亡1200人。且荷蘭只丟失兩艘艦船,他們可以迅速的修復創傷。而在英國由於倫敦大瘟疫倫敦大火加上英國財政管理制度缺陷,使查理二世沒有足夠的資金繼續戰爭。而荷蘭人在一個月內恢復並在再次同英國爭奪海洋,但只有一個小的衝突。
“霍爾姆斯篝火”(1666年8月8日)
“霍爾姆斯篝火”事件很難歸入海戰一類,但荷蘭所受到的損失超過了英國艦隊在整個戰爭期間給荷蘭造成的損失的總和。事情大致是這樣的:英國的霍爾姆斯受命率領一支小型分艦隊突襲荷蘭的弗利蘭島,卻出乎意料地發現了大量隱藏其間的荷蘭商船。英國艦隊在幾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況下,(按:據說當時僅有兩艘小型荷蘭軍艦前來迎擊,如飛蛾撲火皆被焚毀。)縱火焚燒了擠在一起的150多艘荷蘭商船。之後,英軍又劫掠了弗利蘭島,遂離去。

第三階段

(1666年9月~1667年7月)
階段特點
荷蘭海軍取得優勢。無關乎艦隊實力或是國家總和國力,這一階段的海戰予人的感覺更像是德·勒伊特的個人華彩的演出。縱然這種說法有些所謂英雄史觀的偏頗,但個人於歷史的價值恐怕是難以否認的。
聖·詹姆斯日之戰後,英荷雙方雖然沒有再進行過大規模的海戰,但戰爭卻也並未就此停息。兩年之久的海戰使得兩國國力虧空,元氣大傷。當 1666年9月10日,一場罕見的火災降臨到倫敦,連續燒了4天4夜,將倫敦城毀去2/3,經濟損失超過800至1000萬鎊(按: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兩次與荷蘭戰爭的費用)之後,英國無力再戰,從1667年1月開始,不斷與荷蘭方面取得聯繫,希望進行和平談判。
荷蘭方面的和談欲求並未如英國那樣強烈,國內對於“霍爾姆斯篝火”事件的復仇情緒依舊高漲。為了增加談判桌上的籌碼,荷蘭元首德維特在布雷達會談期間,秘密下達了進行軍事行動的授權。克勞塞維茨認為“戰爭無非是國家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在這裡亦是得到了體現。
荷蘭海軍雖然在聖·詹姆斯日戰役中失利,但艦隊主力依舊健在,並未受到致命性的打擊。德·奈特通過這場在英國本土附近作戰的實踐,認識到了夜間偷襲的可能性,並利用間諜獲取了泰晤士河的潮汐、水位、航線等情況以及倫敦地區的軍事河經濟情報,還對水兵進行了夜間戰鬥的訓練。
“萬事具備,只欠東風”,在得到元首的授權之後,他制定了一項大膽罕見的作戰計畫:先將艦隊在特塞爾島外緊急集合待命,然後覓機偷偷駛入泰晤士河口,沿梅德韋河溯流而上,直達英國艦隊的戰艦船塢查塔姆,然後將英國戰艦擊沉或焚毀。之所以謂之“大膽”主要因為這一計畫有著極大的風險:姑且不論沿途有英國的各種防禦設施,僅泰晤士河口和梅德韋河就多沙洲淺灘,只有漲潮且順風才能通過,稍一疏忽,錯過潮位或是風向不順、風力不夠,則軍艦就有擱淺的可能,況且英國海軍的全部戰艦未必都已進港不能作戰。
另外,對於硬體的依賴也是英軍未能料到這次奇襲的原因之一:在梅德韋河口和查塔姆之間,設有一根長達800碼、重14.5噸的橫江大鐵鏈。任何人也未曾構想到,荷蘭艦隊竟敢深入敵腹,將戰火引至大英帝國的家門。都說戰爭是一場豪賭,那么勝利女神大概常常會去眷顧那些敢於在關鍵時刻擲下巨注的人物,於是,世界海戰史上的奇蹟出現了。
1667年6月19日,德·勒伊特率領荷蘭艦隊(24艘戰列艦、20艘小型船、15艘縱火船)航行到泰晤士河口。趁黑夜漲潮之時,先遣艦隊順潮流溯入泰晤士河,一路炮擊,很快占領了英國希爾內斯炮台,奪取了貯存在此地的四、五噸黃金以及大量木材、樹脂等物質。荷蘭艦隊橫衝直撞,尋找並擊毀發現的英國艦船,一些最好的軍艦被俘虜準備作為戰利品帶回本土。荷蘭艦隊甚至還炮轟倫敦
22日,荷蘭艦隊長驅直入到達查塔姆船塢。據說當時英國在次停泊了 18艘巨艦,每艦都在1000噸以上,荷蘭艦隊進入後打啞了岸上的炮台,登入部隊以及縱火船人員拆除或毀掉了河上障礙,很快英國就損失了6艘巨艦。其中蒙克的旗艦“皇家查理”號被荷蘭人帶回國內。憑恃著“紳士風度”的英國人自然不恥這樣的奇襲,英軍的一位目擊者寫道:“這些威武雄壯、戰績輝煌的戰艦的毀滅,是我生平所看見的事情中最令人心痛的。每一個真正的英國人見了都會傷心泣血的。”荷蘭艦隊橫行了三天,最後全部安全返航。之後,德·奈特便封鎖泰晤士河口長達數月。
這次奇襲給英國造成了近20萬鎊的損失,更使皇家海軍蒙受了奇恥大辱。英國遭此大敗,加之瘟疫和倫敦大火兩重災難,已無力再戰。奇襲加速了英荷兩國的談判進程。

戰爭結果

第二次英荷戰爭期間,海戰的次數雖然大幅度減少,但規模更大了。雙方主要是以海軍主力決戰的形式、力圖按照戰列線戰術作戰來奪取制海權。由於炮火的改進和射程以及殺傷力的提高,使得雙方在海戰中的損失大大提高。
1667年7月31日,兩國簽訂了《布雷達和約》,荷蘭保有從英國占領的領地蘇利南,割讓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內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蘭給英國(也就是雙方互換領地);而英國修改航海法,讓出部分商貿利益給荷蘭,並被迫和荷蘭、瑞典結成三國同盟,共同向剛興起的法國施壓,要求法王路易十四退還大批領土給西班牙(1667-1668法國在產權轉移戰爭打敗西班牙)。總體來說,第二次英荷戰爭是英國戰敗,因此醞釀出第三次英荷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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